阿留的一生单薄的就像一本廉价的笔记本,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如果阿留不是我的兄弟,我是一定不会写下关于他的半句话。现在的阿留已经很老了,和我差不多的老,他最常和我说的话就是:“阿七,把我写进你的书里吧。”他可能已经糊涂了,因为我从来就没写过书,只是在我们都很小的时候有过写书的念头,这个念头断断续续的已经被我忘了大半辈子了,却被阿留记住了,然后又提醒了我。我们两个人都生活在以前的梦想里面。

    阿留的童年我并不了解,虽然我们是一起长大的,但那个时候,我更关注的是电视里哪个时间放“非凡的希瑞”夏天去哪个池塘游泳不会被爸妈发现,秋天哪棵树落下的“大宝” 能打遍全班无敌手,冬天哪里的山道足够陡峭可以当作天然的滑雪场,总而言之,我那时更关心的是自己童年。至于阿留,他那时一半的时间是跟在我后面跑,一半时间不知去向。唯一能让我记住的,就是那次“醉酒”了。

    那是一年的正月十五,月色出奇的好,照的雪地亮堂堂的,就像是白天一样。道路中间的雪已经被人踩的实实的了,像是给路镶了一层瓷砖。路两旁的积雪被人们有手挖了一个挨一个的小坑,每个小坑里都栽下一颗短短的红蜡烛,蜡烛上的火苗在风中一下一下的抖动,这是我们这里的习俗,叫做“送灯”。就在这皎洁的月光下,就在这两旁都是红蜡烛的路中央,阿留正一个人高兴地走着跳着。他的脚步有点踉跄,为了配合这种踉跄,他不得不经常的伴以跳跃。走着走着,阿留开始觉得一种幸福的感觉从心地升起,仿佛天一下就变亮了,路一下就变宽了,周围的一切都变的生动起来了。阿留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走了,这样走无法表达出他此时此刻内心的喜悦,他要扭着走,就像是上午看的大秧歌里那样的走,越走越高兴,越走越美。眼前的这条路也不是通向阿留的家中了,而是通向一个美好之地,美好的如同天天有动画片可以看的月宫,美好的如同再也不用在冬天吃苹果和白菜一样。想到这里,阿留要唱歌了,是那种放开喉咙的唱。

    “豆豆豆,豆豆豆,豆豆豆,你挑着担,我牵着马,一场场的酸甜苦辣——!一番番的春秋冬夏——!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啊——下!在脚——啊——下!”

    “希瑞——希瑞!——啊!”

    “一休哥!各及各及各及各及各——及!一休哥!”

    伴随着歌声,阿留仿佛是看见了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他正在茫茫的戈壁上迎着风尘赶路,他正抽出宝剑,骑上白马翱翔在云端。等一等,他要坐下来,他要两条腿盘起来坐下,然后闭上眼睛,把两只手举到头顶,伸出食指。。。。。。不对,不是这样!一休太弱了,连一个人都打不过,我是了不起的大英雄!

    “克塞,前来买菜,哥得密斯坚决不卖!”

    又错了!应该是:“可塞前来拜访!人间大炮一级准备,人间大炮二极准备,人间大炮发射!时间停止!”

    这次,阿留的两只手高高的举起,并且紧紧的靠拢着,使自己整个身子看起来更加的流线型,然后,他低下头,向着前方猛冲过去!

    那天晚上,我爸和我妈在雪地上抱回了阿留,给他灌了一大碗热热的姜汤。妈妈在这之前还曾发狠的说,要好好教训他一次,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喝酒,还喝的这么醉,以后还得了吗?不过在我记忆中,那天阿留并没有挨打,以后也没有。这件事逐渐被我们淡忘了,很多年以后,甚至连我的爸妈都想不起来了。这件事就好象从来没发生过一样,就像那天晚上一个孩子的歌声和快乐一样,随风散去。

    从入学开始,阿留就一直是个平凡的学生,虽然我知道,在阿留的心中一直排斥这种平凡,他愿意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不平凡的学生,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淘气上。不过很遗憾,阿留的学习一直不好也不坏,淘气方面更是毫无创意,他注定会被很多人遗忘。当然,被多数人遗忘其实也正恰恰是我们很多人难以摆脱的命运。不过,我想还是找一件事记述下来吧,哪怕是为了证明阿留也曾经有过的那段萌动的少年时代。

    这件事发生在阿留上初中的时候。不知是哪一天的早晨,在阿留的眼里突然能清晰的分辨出男生和女生了。第一个进入阿留眼睛里的女生是他的同桌。那是一个皮肤微黑的女孩子,说起话来奶声奶气,甚至连身上都散发出一种好闻的奶味。阿留能在教室里清晰的辨别出这种味道,也能在操场上迅速扑捉到那个身影。阿留愿意长久的凝视着那个身影,愿意默默的跟在那个身影的后面。呵呵,不用我描述了,我们都是过来人,没什么可遮掩的,那一年阿留爱上了一个姑娘。阿留喜欢上的那个姑娘从来都不穿裙子,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也会穿着一条浅蓝色裤子,但在阿留的想象里,她已经不止一次的为阿留穿上了裙子。经过反复比较,阿留认为她最适合穿的一条白色连衣裙,就像是巧克力雪糕里又有白色的奶油一样,只要让人看上一眼,就会觉得整个夏天都是清凉的。阿留在筹划一个庞大的计划,他要送给那位姑娘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整个夏天阿留都在为钱动脑筋,他第一次开始觉得自己是如此的需要金钱,要求之迫切间不容发,多等一刻都令他坐立不安。阿留开始有意识的节省自己手头上的零花钱,他认为在毕业之前,自己一定可以送一条裙子给自己喜欢的人。毕业,在当时对阿留来说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呀!这个愿望一直到毕业的前十天才彻底破灭,因为阿留发现自己积攒的钱可能只够买下一条连衣裙的飘带。更重要的是,阿留发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哪里有卖连衣裙的。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青春的纯真情怀离开了阿留,在以后的几十年里,阿留都是一个极端现实的人,虽然他自称自己有着高远的理想和美好的情怀,但那不过是存在于他自欺欺人的想象中罢了。

    我不太能确定白裙子事件是不是在阿留的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但一直到大学毕业,阿留都没有谈过女朋友。我只知道,有一次我们出去喝酒,阿留喝多了,他一个人孤独的嘀咕道:“我买不起。”

    大学毕业以后,阿留去了一家服装加工公司的销售部。阿留长年的平淡人生终于迎来了一次转机,公司派他去广西出差,为公司扩展广西的市场。那个时候,好象是命运特别的眷顾阿留,他竟然不知不觉间成功的打开了市场。阿留的工作常常是在饭局上、酒吧里、歌厅中轻描淡写的就完成了。大量的资金开始通过阿留手中源源不断的汇入公司的帐目上。本来,阿留可以静待升迁,或者选择继续跳槽,但遗憾的是,阿留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他辞掉了工作,回家开始个人创业。那时的阿留只看到了服装生意的巨大利润,却不知道在这利益后面隐藏的危机。阿留拿出了所有的积蓄,还向银行借贷,终于开起了自己的厂子。他以为只要自己的服装一旦加工完成,原来和自己有联系的客户一定还会记住他这位销售部经理的。可最后的实际情况却是,阿留的服装大批积压,没有人对没有名气的衣服感兴趣,哪怕那些衣服真的很漂亮。巨大的债务最后成功的压垮了阿留,阿留不得不咬牙看银行的人把自己的工厂封掉。那时的阿留很消沉。

    为了还债,阿留开始到处打工,但打工挣来的钱好象永远也还不清自己的债。终于,阿留认识了一个东北人。他说他们那里找人挖煤,一天给两百块钱。阿留动心了,他没和任何人打招呼,自己收拾了一个小包,跑到东北去挖煤了。

    现在我要说的这件事是后来阿留跟我说的,他发誓这是一件真事。那年他和那个东北人一起去了辽宁,在那里他们很快找到了一家小煤矿。矿主只同意一天给他们一百五十块钱的工钱,阿留同意了。所有的煤矿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工钱按天结。用当地的话讲就是:一天一呲牙。阿留干了整整三年,大年三十他都没回过家。最后一年,阿留把所以的钱算了算帐,觉得终于可以回去了。和他同来的东北人要去下最后一个井,阿留说,要去你去,我这辈子都不会再下去了。那个东北人笑了,说:“我这辈子就是井下的命,不下去难受。”然后就拎着一盏矿灯出去了。阿留在屋里收拾完东西,想了想,临走前应该和那个东北人喝一顿。于是出门去买酒,走到矿门口,看见一群人正抬着一扇门板。阿留上去问,怎么了?那些人说,就是和你一起住的东北人,刚才下井,罐车钢绳突然崩了,连人带车全掉下去了。阿留当时就呆了,眼睁睁的看着人群从他身边走过,就是没敢伸手去揭那块盖在门板上的脏兮兮的破布。

    阿留回到家,爸妈已经帮他把债还了一大半,再加上他自己的钱,终于算是把欠的钱补齐了。只不过阿留又失去了工作,而且变的沉默寡言。最后,父亲卖掉了老房子,给了阿留一笔钱,让他开一个小饭店。

    在外边转悠了很久很远的阿留终于又回到了这片土地,他开了一件门脸还算不错饺子馆。开始的时候,阿留默默的一个人操持着,几年以后,生意开始变的好起来,现在的阿留已经不常到那去了。

    最后要补充两句的是:

    阿留没有找过媳妇,也没有孩子。

    爸妈死的时候,阿留的生意已经很好了,他花了五千块钱请人糊了四间别墅。在坟前烧的时候,火苗子窜的老高老高。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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