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给自己的未婚妻署名:爱你的……,是一件非常平淡,而且非常平凡的事情。.就连他的女朋友,曾经也这样对他说过,所以,他觉得,这么叫其实也无关紧要了。没什么。

    “我的鸡皮疙瘩简直要掉一地了。”林默无比无奈地说完,也懒得去回应周亮的话,然后把小纸条丢到垃圾桶里面去。往后面一躺,闭目养神。

    “林董,这看起来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吗?”就算看起来不是一件平常的事情,但是就现在林默和齐丰羽的情况好像也有做戏的成分在里面吧,呢这样子说起来,林默又为什么要这么一份心情瞬间不好的样子?

    林默睁开漂亮的如同琉璃一样的眼睛,朱唇轻启:“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你说的没有错。”是平常,平常的再平常不过。但是她的心情,忽然就像平静的湖面,投了一个石子,一瞬间水波粼粼,让人慌乱。

    她过来一会儿又开口,“我想尝尝他做的银耳羹,你帮我打开吧。”他不是说他做的很好吃,那就让她来吃吃看,到底是他自信过头,还是是她错了。

    周亮说了一句:“好”,然后就起身把保温杯拿到手里,微微一使劲,盖子就拧开来了,一拧开,一阵清香就扑鼻而来,让周亮突然也有了想尝一口的心情。

    林默看他一副心旷神怡的样子,觉得他的表现过于夸张了,搞得她都觉得,他是齐丰羽派来她身边的间谍吧,居然就这样下意识的表现出来了这样的情绪。

    她凑进闻了闻,香味不错,就是不知道吃起来会怎么样了。她随手抽了刚才在鸡丝粥里面的勺子,然后舀了一口,送如自己的口中。

    香而滑顺,不显腻,有入口即化成成水的感觉。.吃起来里面好像还有蜂蜜的味道,他居然做的那么好吃,真是绝了!她在心里面不禁给他竖起来了一个大拇指,虽然他平时人不怎么样,但是做的东西,却有一种大厨的既视感。

    “不错不错。”她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做的好吃,就应该接受赞叹,她是这样觉得的。不过今天他没有在,要不然,她真的可能会忍不纵狠地夸赞他一番。

    她是很厉害的点菜杀手,无论是怎么样好吃的菜,她都说,不好吃。但是这一次,她是真心的佩服得快要五体投地,齐丰羽亲手做的银耳羹,实在是太好吃了。好吃得林默都想问他到达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么绝顶好吃的东西了。

    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女人,都想拼了命的往齐丰羽的床上送是为什么了。这人不但长得妖孽无比,而且家底丰厚,最主要的是还做的一手好菜。嗯,这样的男人,现在的这个时代,不多了,她只能说。这样想着,她手上的动作便开始快乐起来。

    周亮眉角带着笑意,好像是在高兴林默终于开窍了,今天吃的那么快,那么多。想到林默昨天吃东西的时候的模样,周亮觉得简直是不堪回首,她吃昨天他带来的黄瓜粥,只吃了几口,就没有从吃了,问她为什么不吃了?是不是不好吃。

    结果呢,林默的回答是:挺好吃的,但是我不想吃了。就是这样。

    天知道他买了多大的一碗,但是她就仅仅的吃了三四口的样子,就不吃了。她都不知道这叫浪费吗?这是多么可恶的行为她知道吗?算了,再怎么样?也是自己的顶头上师,他总是不可能吧她给吊起来吧?

    她这个模样,不但浪费钱,而且对身体也不好,谁吃饭一次吃二口的,在他的世界里,找不到。

    周亮看着他吃齐丰羽做的银耳羹吃得那么开心,忽然又有点犯愁了。林董吃的那么开心,是不是就间接的表现出,她就是只喜欢吃齐丰羽做的东西?这个可不得了啊,齐丰羽又不是什么闲人,人家可是大忙人啊,林氏的事情,他有的时候忙起来就觉得焦头烂额了。那么大的齐氏,他想想只是摇摇头。

    他不觉得,齐总裁会有那么多闲心以及时间天天给林默做东西从,要不然的话,今天也就不必拖手下过来送了,而是自己亲自来。

    林默吃完了最后一口银耳羹,脸上带着微笑,道:“周亮,我告诉你,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银耳羹。想不到那个天天日理万机的齐总,也可以做出这样好吃的东西。”她啧啧赞叹,脸上的微笑不减。

    她吃过的山珍海味数不胜数,林爸爸在的时候,经常带着她出席饭局,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女儿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的掌上明珠,所以要带着,多出来见见世面,现代人不像古代那样,女子是不可以抛头露面的,因为这样就是不守妇道,但是现代不一样,把自己的女儿带出来,大家顶多陈奇一下林默的美貌,然后在饭局上多照顾她一下,其他的,就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了。

    周亮的表情很郁闷:“林董,我给你送的银耳羹你仅仅只吃了一口就不吃了。”他没有说后续的话,因为他知道,林默明白。

    “你也清楚我这个人吃东西很挑,所以,不要往心里面去。”这做事情,她觉得是不可以忍受的,因为她一向致力于,高品质人生,所以她觉得,现在当前,吃好喝好才是人生的大事情。

    她的解释感觉好敷衍……

    周亮低着头默默地吐出三个字:“我做的。”

    “什么?那个银耳羹是你做的?”林默的神色不是特别好看,她还以为是他从外边买的,这下子事情可好看了。

    早在林默出手术室的时候,他就有想过,亲手做些东西,以后好让她补身体,可是现在的这个情况是什么?区别对待吗?

    周亮忧郁了一下,缓缓道:“嗯,是啊,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就只吃一点就不吃了。真的有那么难吃吗?”

    他女朋友都说他做菜的味道非常的好啊,可是现在林默的表情是什么意思?难道是真的应了一句话,情人眼里出西施吗?

    林默因为喜欢齐丰羽,所以对他做的东西情有独钟,而他女朋友因为喜欢他,所以对他的东西,也情有独钟,不管好看不好看。

    “不是难吃,而是我个人吃东西,比较挑,你以前也知道的,所以别往心里面去。我并不是故意刁难,你知道的。”林默看着周亮有些落寞的侧脸,到。

    周亮很想明白,林默到底是因为喜欢齐丰羽,才觉得他做的东西好吃?还是因为他做的的的确确好吃,不掺带一丝一毫的感情。

    “我想知道一件事情,林董,我们认识挺久了的吧,”周亮问她,主要的目的是想铺垫一下,然后再把他想问的问出来,好像人就自带一种天性,就是这样,非常的喜欢拐弯抹角。

    林默特别讨厌这样矫情的行为,所以她当机立断道:“有什么事情就说,我会回答的就回答。”她这个样子说,只是包括了一部分,因为狗仔嘛,导致她现在也有心理阴影了。说话说得要模棱两可,不能太多但少了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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