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花效言半信半疑的站起身,却被三个小鬼用力推出门外。.“你快去!快去大厅找他啊!”

    这些小鬼一定是在耍他。不过,现在闲来无事,他不妨去见识一下小鬼们的整人新招。

    一踏入大厅,他发现四周连一个下人的身影都没有。正好奇着,身后响起了脚步声,他挑眉转身。

    “阁下就是花效言吧?在下姓沈。”熟悉的装扮、熟悉的身影,对方摆出大男人该有的架势,朝他抱拳。

    他愣住了,眼前自称姓沈的公子长得异常阴柔。

    对方没有喉结,耳垂上有一个小洞,是女子佩戴耳石所用,画了眉、唇办上的口红还未完整地拭净,纤纤十指涂上蔻丹、娇小的身形裹在男人的袍衫下……

    一切如昔,依旧清晰,依旧深刻。花效言凝睇着对方,喉头滚动了一下,无法抑下此刻陡然相见的激动。

    沈翩然。她……竟然来了。

    “你不说话吗?那么你就仔细听我说。”沈翩然仰首挺胸,大步走上前,毫无退缩的盯着他。“我可以接受你。”

    花效言的脑袋如遭雷殛,顿时无法了解她冒出的这句话。“什么?”

    她生气了。一个月不见,他变得更加让她生气,但是那颗空虚的心,却在见着他那张讨厌的脸孔之后,塞得又满又紧。

    一把揪过他的耳朵,不理他的惊呼,她直接大吼:“花效言,我接受你,毫无保留的接受、不问对错的接受!只要是和你有关的一切,我都可以接受!”

    这个答案他可听懂了?真是的,当初也不给她时间好好想一想该如何回答,他就自作主张的回到都襄城,还胆敢在一个月内完全不见她!

    难不成……他真的打算放弃她了吗?

    “我不许你放弃!是你承诺不再让我孤独!你现在对我不理不睬的,是不是打算永远不要我?”她揪过他的衣襟,拉扯他最钟爱的碎花白袍。.

    花效言从呆愣的状态中惊醒过来,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她,一抹激动又感动的笑意逐渐在他眸底形成。

    但是她没有发现,依旧紧揪他的衣襟,眼眶泛红了。

    “我等了你一个月,就是要当面对你说这句话。你不喜欢姑娘,我特地装扮成男人来了。”他的没有反应让她的心逐渐慌了,也冷了。

    她松开手,无力的蹲了下来,哽咽道:“为什么……你一句话也不说?”

    她鼓起莫大的勇气,才能走到这里找上他。她得到慕容臻的帮助、得到爹爹的鼓励,厚着脸皮前来的原因,就是要告诉他——她愿意接受他。

    但是,他没有反应,或许她应该认了,她无法改变固执的他。他还是一样讨厌女人。

    “我真是个怪女人,竟然会喜欢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喜欢女人的怪男人……”

    她用力拭去泪水,要离开的同时,陡地被一股力量往后扯。

    花效言搂着摔人他怀里的她,搂得好紧。她无法动弹,只能静静听着他怦怦乱跳的心跳。

    “真是难受啊,你竟然说我是一个怪男人。”但是他死去已久的心却复活了,跳得又快又响,全身上下都被她的暖意包围。

    她没有回话,说实在的,她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反应。直到他以深情的眼神望着她,她才如梦初醒。.

    “为了你,我不做怪男人了。我要做一个喜欢女人的正常男人。”

    这、这话的意思是——

    沈翩然惊愕的看着他,他一笑。“但是,我这一生只会为了这个女人而正常。也就是说,我只喜欢沈翩然这个女人。”

    她紧抿轻抖的粉唇,可是泪水却泄露了她内心的喜悦激动。

    他搂着她轻叹。“我一直在等着你的答案。现在,我终于等到了。”

    “为什么你不早一点过来,找我问个明白?”她佯怒,然后甜滋滋地道:“你这个草包。”

    “好吧,草包配草包,天下绝配。”他笑得很乐。生平第一次,他觉得他空虚的生命开始变得圆满。

    “笨蛋言。”她也笑了,主动搂紧他。

    不远处,一对夫妻正在观看好戏。

    蓝知逸搂着娇妻。“臻儿,你说言他需要特别训练吗?”

    “什么特别训练?”慕容臻睨他一眼,发现他的脸上布满诡异的笑容。

    “就是……”他立刻在妻子耳边低语,换来妻子的娇斥和脸红。

    “绝对不需要!”这个色相公!慕容臻轻捶他一记,指向前方。“瞧吧。”

    书房内,花效言献出了生平的第一次。他挑起沈翩然的下颚,轻轻的吻下。

    “你……别抖来抖去,弄得我好痒!”沈翩然笑骂,破坏了气氛。

    “我……是第一次接近女人,会怕怕嘛。”他委屈的表情惹她发笑。

    “好吧,以后我就委屈自己一下,让你免费学习。”她俏皮的眨了眨眼,然后搂住他。“是一辈子的免费学习喔。”

    “嗯,一辈子。”他承诺了。这一次,他和她都不再孤单。

    【全书完】

    编注:慕容臻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栽在这个娘娘腔的老师手中,她就不信斗不过他!请看——《替身娘子》。

    小作者的小感想 兰心

    有朋友问我:每天对着电脑敲字会很闷吗?

    我的答案是——有时候会。

    当你脑海里想着一个故事的时候,你会感觉到故事的主角在召唤你。(惊!灵异事件?)

    非也非也,这是我所谓的灵感。对我来说,稿子最难的在于开头和连贯。

    开头,往往是一片空白。你脑子里的故事成形了,但你就是想不到第一个字该写什么。这个时候,就是最痛苦的时候,也就是我会大呼“救命啊”、“我快闷死啦”的时候。

    但是,写了两三行的字,杂乱的思绪开始自我整理。然后我就会幻想着故事中的种种可能,这个时候灵感是最强烈的,敲键盘的速度会很快,也是我感到最乐趣无穷的时候。再接下来,你就有可能为连贯性这个问题而烦恼。

    我常常会对着电脑发呆。当脑海里浮现两个重要场景,偏偏又找不到适合的“桥”来搭起这两段场景,我就会变得很懊恼。

    念音乐系的室友美眉对我说,一首歌的bridge最重要,因为bridge是连贯着两段思想。

    我想一个故事的好坏,应该同样取决于故事中的bridge吧?

    结果为了搭起自己的“桥”,就会耗在电脑面前,听歌刺激自己的思维,通常都会弄个半天才挤出两行字。

    这样的工作,也许真的有些闷。但对我来说,成功搭起自己的“桥”、建起自己的故事城堡,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有一个中文系的友人,她对写言情小说的作者持有些许贬意的看法。

    照她的说法是,言情小说是通俗作品,没有文学气质。但这不是我的看法。

    小说小说,我一直认为一个写小说的人,不一定是一个文采绝佳的人。

    文学气质?真抱歉,关于气质这个问题,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

    没有华丽的字眼、没有让人惊艳的词句,但小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叙述着平凡的美丽,或是一种慰籍。

    是让大家在平凡中无法得到,却能在小说中感受且领略到的悸动和喜悦。这是小说的力量。

    我相信,小说的存在形式是说一个故事,重点是说故事。

    对我来说,爆炸性的词语、争论性的文字,或许没有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想说的故事传达出来,这就行了。

    所以,我常对朋友说,我的文笔不太好,但是我擅长说故事,我也喜欢说故事。

    成为作者,是一份可以满足自己的工作。

    以上是小小作者的小小感想。写得有些严肃,但没办法,这是我的感想嘛。

    塞西国的故事就到此告一段落。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可能让慕容家三个小鬼当一当主角过瘾,但这还得看一看说书人的心情,嘻嘻。

    感谢大家的支持,也感谢所有给予我鼓励和指点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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