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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郑景川

第一百九十三章 走吧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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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峰的额头浸出了细密的汗珠儿,后脖颈也顺着淌汗,一直淌到肩胛处,后来,就被里面的衬衫吸收了,没有了滑动的感觉了。

    “林主任的身体真是糠了,我还没事呢,你就冒了这么多汗,廉颇老矣,要不就是肾虚了,房事太多了吧?哈哈,多吃些猪腰子吧。”馆长开着玩笑,特顺心顺意,又端起水杯,豪饮了几口。

    林峰带着人忙活完,从馆长办公室回到自己办公室,汗水已经浸透了内衣,他坐在椅子上,脸色煞白,虚脱一样。疼痛侵扰着他,让他坐卧不安,咬牙坚持。

    晚上下班,林峰回到家里,什么也不想干,连晚饭也不想吃了。他忍着疼痛,喊了金毛儿,和李颖打了声招呼,就到河边溜达去了。

    清风习习,水鸟啁啾,夕阳向晚。林峰曾经和李颖设想过退休生活,就守着这条杏,散散步,钓钓鱼,养一大群鸭子,“嘎嘎嘎”在河水里捉鱼,成群结队地归圈。

    林峰走着,就又想起了家乡的西大河,那个时候,他和王妮一起看夕阳,望着河面的霞光想以后的日子,望着稻田的金霞说着当时的心事。

    他和李颖的生活也是美好的,可是,无论如何,林峰都忘记不了昨天,也不是沉浸不拔,也不是怀旧未泯,只是某个时刻,某个瞬间,蓦然倏然,流年往事就会重现。

    有记忆真美好,有记忆真可怕。

    林峰相信王妮始终没有把视线离开自己和倩倩,这个梦拯救了倩倩,而不是她要夺走什么。这就是王妮慈母心怀的伟大,更是王妮的性格。王妮的善良、朴实、勤俭会让她得道深厚,她在另一个世界一定还想帮生活天地人间的亲人。

    林峰走着走着,眼底泡满了泪花儿。大地渐渐暗淡,林峰蹲下身,抚摸着金毛儿后脖颈柔顺的毛发,心潮难平。

    他想搂着金毛好好哭一场,他想扶着路边的大树嚎啕大哭一回。金毛儿知道主人性情的黯淡,但它不知道为什么。那棵大树也无法安慰林峰莫名其妙涌来的难过。

    一个人,有时候,也是要回回头的。

    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吗?起码,情商很低。

    那些走过来的岁月,都无法更改了,那些失散的人,再也找不回来了,那些做错的事,再也无法修改修复。就像是钉进篱笆的铁钉,拔出来,那枚错误的空洞再也无法恢复原状了。

    莫非,这日子这样走下去,就是命运?莫非,这样瓜葛不清,是王妮冥冥中在下个路口等着自己吗?

    林峰起身,接着往前走,前边的路都一样。

    路灯光次第燃烧起来,他想起这个时候吃晚饭的家人,心头涌出无限温暖。

    那个时候,林峰带着王妮到县城南干涸的河道里散心,河道内铺满了白杨落叶,厚厚的,踩上去,脚下绵软,簌簌作响,仰头望望天空,两边是高高的河岸,高岸上植有高大的白杨,天空只是白杨梢头之间的一线蓝天。

    她的话不多,她就是个言语不多的人,她那么暖心地陪着他,比什么都好。他到哪里,她都乖顺地跟到哪里,她的笑陪伴着他,比语言重要,比语言有味道。沿着铺满叶子的河道,走得时间久了,就显得单调没有意思了。可是有她陪着,比什么都好。他生怕她没有意思,就给她唱《大约在冬季》,他拉着她的手,就像是拉着另一个自己。

    还有,就是在黑魆魆的夜里,他们来到黑锅底一样的学校操场。这个夜可是真黑啊,就像是在没有日光的湖底,就像是盖了盖子的一口黑锅里。周围是无边的黑,天上漂游着墨色的云,没有一点星光,没有一点灯光。

    黑就是主宰,黑就是全部。他甚至看不见她的面庞,只能感受到她的话语和呼吸。这种无边无际的黑,给了他勇气胆量,他拉住她的手,生怕黑夜夺走了她,拥着她在黑黑的湖底,她就是他的世界。

    她什么也不说,这是喘着热气,只是把她自己都交给了脑子里眼底里一片黑暗的他。

    骑着自行车,她坐在他身后。他就打了鸡血,把车子蹬得飞快,似乎速度才代表真心真情和燃烧的情绪,似乎速度才能让她感知到他的青春浪潮的裹拥。在巷子胡同里,他的车子连同她都摔倒了,他才明白醒悟到他那个时候不是一个可以把任何事情都处理到让人心安的可以托付的人。

    她无限的宽厚宽容,给了他性格上的奔放不羁,起码骨子里助长了这些,起码他对她是如此,她乐意接受他的所有。如此,也让他失去她的时候,就像是失去了一个自己,此后的日子,就像是一个没有了家的孤儿。

    他遇见了很多,不光是遇见了自己的过去,遇见了自己的此时此刻,遇见了自己的明天。这些匆匆时光里的遇见,有的是当下的现实,有的是一个梦,有的只是抚摸精神灵魂的安慰,只是遇见了自己思想里的一棵树。

    那些成群成群的鱼儿是湖水河水的主宰,是他脑海里游动的幻象鱼群,是一群群过往和虚空而已。鱼儿游动旋舞出那个空间的存在,也只有这些存在,才让他感知到了自己思想存在的另一种方式。

    也许都是命里注定,可是却都在苦苦挣扎。

    信了命,也摆脱不了命中注定的苦痛。不信了命,也是生活在幸福现实和伤痕累累过往之中。别人不知道,不明白你的世界,只有你自己明白自己,明白最想要的是什么,或许,那些早已是风中的往事。

    明天也许不是归宿,明天只是一个无法拒绝无法不去的时间存在。你的梦的追逐,也许是未知的明天,也许是曾经的昨天,也许是脚下的当下,也许时空里都没有,仅仅存在于你希望的达不到的一个高度,一个永远实现不了的夙愿云朵而已。

    金毛儿频频抬头望望主人,也许它觉得走得太远了,走得时间太长了。它不明白主人的意思,当然,它还会陪着主人一直走,一直向着什么也不代表的前方走。

    前方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样的路,一样的路灯,一样的天空,都是一样的空茫。只是,他这个时候不想回去,就显得有了不一样的内容。

    他蹲下身,对金毛儿说:“金毛儿,金毛儿,你回去吧,回去吃饭吧,我再走一会儿,再走一会儿,我就回家。”

    金毛儿聪明,就是不懂林峰的话,不懂他的意思,当他起身的时候,金毛儿,还是像个影子跟着他。

    他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操纵着他,让他想一直往前走。

    他又想起和王妮约会的那个车站路口,对,就是他常接李颖的摆摊小商贩很多的那个路口。同一个路口,约会不同的人,这就是命运对人生的捉弄,一个人的无奈,一个路口的无奈。

    然后,他们穿过那个路口往西,再往北,再往西,就是电影院南边的那条小巷了。那条小巷可真是安静啊,没有一辆车,没有一个行人,像是专门为了他们的约会铺设在那里。那条小巷就像电影里的一条幽静偏僻狭长小巷,没有一丝声响,只有那段流着蜜一样时光的黄昏静静安稳地等在那里。

    他们并肩走着,第一次约会就像热恋一样的一对儿。他模仿着热恋里的男主角儿,低着头,侧着头,看着她,谈着各种各样的话题,那些话题后来连他自己都忘了是什么了。

    那些话题一丁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在同一个黄昏,走在同一条小巷里了。

    他也没有什么心机心计,随意地对答,随意地往前走,他知道,这个开始对于他多么重要,今后,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两个人反复出现在互相的话题里了。

    他明白,这条小巷就是为了他们的遇见而准备的,就像是他们在合适的青春遇见了合适的爱情,一切都可以安静到被别人忽略,被时光忽略,被自己忽略。

    当蓦然回过头的时候,才发现那条小巷的美好。

    她推的那辆自行车在她手里显得那么大,和她比,和小巷比,和那天的约会比,都显得那么大。他的手里也推着辆自行车,又没有办法把她手里的自行车接过来。除了低声的对话,就是自行车齿轮旋转与钢珠轻巧弹跳的金属声了。

    什么都不重要了,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一种感觉,一个磁场的感觉。也不是异性相吸,两个对的人,到了一起,就像是那合适的钢珠和合适的齿轮,走到一起,轻柔而又玄妙,美好而又亲密。

    其实,问和答,都是多余的。

    其实,观察和体验,也都是多余的。

    其实,感觉是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的。除非,一个感觉麻木的人,非要接受一个人,非要走进另一个人的世界。

    河水在身边的杏里流淌,这河水真不如家乡的西大河深邃静美,可惜了,家乡的西大河也随着小县城的规划建设,成为了道路。河流中流淌的水,游动的鱼群,如今都换成了流淌的车水,游动的人群。

    让一条河留下来,让那条盛满记忆的河留下来,是多少人的心愿啊。多少人的心愿,就这样被时光埋葬了。

    一茬一茬的人走了,一茬一茬的时光走了,还有那些人那些时光盛载的记忆,随后,西大河也就被人们渐渐忘记,不留一丝痕迹。

    他那么爱吃她炸的小鱼,从市场买回来的刺鱼片儿,掐了肚子,收拾干净,用细盐腌了,第二天用油炸,喝着香软的大米粥。他会吃很多,吃得胃口大开。而今,李颖也有这手手艺,被人夸道。他也喜欢吃,但是总会想起她的手艺来,想起她烹饪的细节动作,还有低首的面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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