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女神情衷
    “这么大个事,你竟然给忘了?”田野责备道。“鼓捣电脑怎么没忘呢?”

    “不过,除了你以外,别的人也进不来啊。”周枫烨早有考虑的道。“如果真的有外人进来了,我是会听到响声的。”

    田野不解的望着周枫烨:“为什么外人进来了,你就能听到响声?”

    “这你还不明白?”周枫烨道出谜底了。“除了我和你,别人谁还有咱家的门钥匙啊?没有门钥匙要想开门,能不出一点响声么?”

    田野恍然大悟。

    周枫烨忽然起身连声的道:“不跟你废话了,该吃饭了。”说着,就匆匆的出了卧室。

    还没进餐厅呢,一股子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就直扑鼻端。周枫烨使劲吸了两下鼻子,然后流光溢彩的脱口说道:“啊,好香啊。”

    等进了餐厅再一看,一只色香味俱全的烧鸡已经被撕碎了,装满了一只大盘子,两份装着炒菜的塑料袋口,也已经分别被盘子的边缘最大程度的给撑开来了,里面的炒菜完全的祼露了出来。还袅袅的冒着热气。筷子,小碗小碟都已经摆放好了。

    田野倒满了两杯啤酒,然后就端起了一杯:“来,为了今天这个好日子,同时也祝咱们今后天天都是好日子,干杯!”

    周枫烨积极响应的也端起了酒杯:“来,干杯!”

    俩人一饮而倔,田野用筷子夹了一块瘦肉放到嘴里大嚼起来,嚼得涎水横溢,满嘴流油。

    周枫烨却夹了一个鸡爪子放到嘴里啃起来。

    田野不解:“放着现成的肉你不吃,怎么专拣鸡爪子啃?不嫌硌牙么?”

    “我愿意啃骨头。”周枫烨得意洋洋的解释道,“啃骨头有滋味。”

    “既然这样,那你就啃吧。”田野发出了预警,“不过,你要是硌掉了大牙,我可没有任何责任啊。”

    “如果我的大牙真的掉了,那也不是硌掉的,而是它自己没长结实。”周枫烨幽默的安慰着田野。

    吃了一会儿菜后,田野就又给双方各满上了杯。接着又端了起来:“来,祝你早日能把电脑这尊神降服了它,然后再把秘籍传授给我。来,干杯!”

    周枫烨神情一凛。接下来,她便端起了酒杯,只是这回她却只喝了小小的一口,然后就撂下了。

    田野不解:“咦,你怎么回事儿?”

    周枫烨解释道:“我有特殊情况,今天就不一醉方休了。不过,你可以,你完全可以。”

    “为什么啊?”田野愈加不解了。“咱不是事先说好了,今晚要一起的一醉方休么?你凭什么忽然的又改为一杯方休了?也太扫兴了吧?”

    “因为一会儿,我还得继续学电脑呢。”周枫烨乞谅的道。“白天没空,只好晚上学了。喝多了的话,记忆的磁带上爱打滑,就什么也学不进去了。”

    田野忽然乐了:“哈,脑袋里打滑?这一个滑字,真是用得好啊。我就有这方面的体验。本来记得好好的东西,这酒一喝多了再想,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眼瞅着就要想起来了,却又出溜下去了,眼瞅着就要想起来了,却又出溜下去了。真是的打滑了。”

    “所以这酒,我是不能多喝了。”周枫烨趁机说道。“谅解啊。”

    “可是、可是……”田野语言变得暧昧起来。“可是,那不耽误了咱俩的那桩大事了么?”

    周枫烨有些懵懂:“咱俩的什么大事?”

    “就是那个、那个大事。”田野不便明说的道。“还不明白么?”

    周枫烨恍然大悟,脸颊倏的就红了。责备并开导的道:“没出息的。也不想想,这鱼和熊掌那么容易就能兼而得之么?”

    “我不过是随便的说说,你只管学你的电脑吧。”田野微笑道。“我说过我要一醉方休的。方休——明白这俩字的意思吧?”

    “哈,你真能咬文嚼字。明白你的意思了。”周枫烨很满意的道。

    田野遂放心的将一杯酒一口饮尽。紧接着就又倒满了一杯。又一口喝掉。然后有醉意的说道:“我喝完了,就犯困了,一会儿一上炕,我就会呼呼的睡去,那时就是就进入‘方休’的状态了。”

    “让你受委屈了。”周枫烨有些歉然的道。“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咱们来日方长啊。”

    “方长,方长。”田野连连点头。

    事情果然如田野说的那样进行着。田野“一醉”之后,便进卧室上炕躺下开始“方休”了。不久就响起了鼾声。

    周枫烨悄没声的收拾了饭桌。为了不影响田野的休息,周枫烨把电脑从卧室里搬到了厨房里来。然后关闭了卧室里的灯。田野太累乏了,就让他好好的睡一觉吧。

    在这之前,周枫烨已经把电脑由表及里的都熟悉过了。这会儿她就想该开始学一种输入法了。否则在电脑上就不能与网友交流,也不能查找资料,甚至连浏览网页都做不到。可以说,那是寸步难行啊。

    她知道这输入法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拼音输入法,这个好学,只要会拼音就可以了。这拼音对她来说,没问题。但有一点不好,就是输入的速度太慢了。所以,她对这个输入法并不感冒。

    还有一种是五笔输入法。这是时下公认的打字速度最快的一种输入法。但有一点,学这个需要背字根表,而背字根表却是很难很难的一件事。

    这是横在每一个要学电脑打字的人们面前的一块硬骨头。因此这是个人人都羡慕,又几乎是人人都望而生畏的一个输入法。

    记得有人还给她讲过一件事。说本市有一位大名鼎鼎的文学泰斗某某某,看外地的作家们都早就改用电脑写作了,在写作早就换纸换笔了,而他还是涛声依旧,在靠手写呢。

    他就仿佛看到人家都已经开上了吉普车,而他还在赶着牛车似的,有了一种强烈的落伍感。形势逼人,他不得不硬着头皮也开始学电脑了。

    首先得学会打字。然后才可以再去学排版等项目。他听人说打拼音太慢,影响作品问世的速度,而打五笔快,则不会影响这个速度。于是他就选择了打五笔。

    但是,这五笔并不是你想打五笔就能打的。还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于是他就开始走这个过程了。而这时他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充满了坎坷啊。以致就行进得非常非常的缓慢。

    半年以后的一天,有个同行出了一个不常用的字让他打出来。结果他忙乎老半天,都忙出的满头的大汗,这才将将巴巴的把这个字给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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