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濮蕊墨来找江启玥修炼,却一瘸一拐,“启玥姐姐,我昨天和启晨去爬山,不小心摔了一跤,你看,膝盖都破了。”江启玥低头一瞧,果然,小丫头的右膝盖被白纱裹了起来。
“那你不在家里休息,来找我干什么?”启玥笑着说。
“就是每天都想见见姐姐,虽然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江启玥拉着濮蕊墨走进房间,解开膝盖上的白纱,拨开敷在伤口上的草药,看到小丫头的伤口已经结痂了,但是还有些红肿,看上去伤口不浅。江启玥从仓石里取出带过来的药箱,先用酒精棉球擦了擦伤口,濮蕊墨痛得皱起了眉头。“忍一忍,一会就好了。”江启玥安慰道,然后小心翼翼地涂上一层药膏,再将纱布剪成小方块盖在伤口之上,最后用胶布固定。
“不那么疼了。”小丫头笑得露出了白牙。
“你还是要小心,你这膝盖估计还是会留疤,那以后穿短裙子可不好看了。”江启玥摸摸小丫头的头,忽然想到了什么,“明天你就别跑来了,我去你家吧,给你的膝盖换药,也想见见启珊姐姐。”
“好呀,那明天我就在家等你,你一定要来啊。”濮蕊墨很是高兴。
自从到了天富城,江启珊就在王宫里住着,不仅要熟记婚礼流程,还要学习王室礼仪。江启玥和江启珊见过几次,但都是匆匆相见,没待多久就被各种大事小情打断了。江启玥想,如果要打探叶芝语和紫榕的行迹,到启珊姐姐身边待着是最稳妥的。据说,叶芝语就经常去王宫,以娘家人的身份陪着江启珊,但她的真实用意却不得而知。
“明天开始,我们就去王宫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啊。”江启玥在心里说着。
“行,包我身上。”小蘅回答。
第二天一早,江启玥便带着璟香准备出门。江启晨本也要跟着去的,但听说是去找濮睿墨,便摇摇头,“那我还是跟着启晧哥哥吧,濮睿墨太吵人了。”
江启晧和王啸几乎每天都与濮睿熙一起在城外练兵。由于江启晧自小就阅读了多本关于现代战争的书籍,见识自然高出他人一大截,濮睿熙早就对他另眼相看。
“好,你去跟哥哥们学习学习也好,只是别忘记了每天的早课。”最近父亲母亲忙于姐姐江启珊的婚事,江启晨像脱了缰的野马一般,江启玥有时实在看不过眼了,也忍不住啰嗦两句。
“知道啦,姐姐,你和娘一样,愿你以后找一个听话少言的好姐夫。”江启晨一边说一边往门外跑。
“你这个嘴欠的坏孝!”待江启玥追上去,启晨早已不见踪影了。
江启玥和璟香一起出了门,朝着王宫走去。王宫在天富城的中轴线北端,红墙绿瓦,高墙深院。江启玥的马车不能进正门,便从东边的伊斯门驶入,走了好远才停了下来。
濮睿墨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江启玥抬头一看,牌匾上镌着三个字——“烟岫宫”,原来这里便是濮睿墨的寝宫了。濮睿墨的寝宫并不大,简简单单的三进院落,院子里各种植物,却不见有花。“你还真奇怪,不喜欢花,喜欢叶子。”江启玥调侃着。
“小姐有所不知,我家蕊墨小姐自小便花粉过敏,碰不得鲜花,所以我们宫里只养药草。”濮蕊墨身边的一个丫鬟答道。
“这样也好,我也不喜欢那些香气。”濮蕊墨说,“幸好药草大多数不是花,这个毛病并不影响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顶多只是当不成淑女而已。”
“你喜欢盘弄药草?”江启玥觉得这个小丫头真不简单。
“是啊,”濮蕊墨说,“我娘就喜欢摆弄药草的,从小我就看着娘侍弄各种花草,我也喜欢上了。再说,我觉得药草香比花香更好闻。”
江启玥也觉得药草香很好闻的,她站在一株结有粉色吊钟式果实的药草前,一种淡香沁入心脾,顿觉耳清目明,不禁感叹:“果真好闻。”
“这算什么啊。”濮蕊墨笑道,“玥姐姐,你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啊。有一年,我娘跟着爹北上,在北境得了一种罕见的药草,叫什么还心蕊,那才香呢。娘说,药书上记载,还心蕊是还息丹的主要成分。”
“还息丹?”江启玥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
“还息丹!”小蘅几乎是惊叫一声。这声惊叫唤醒了江启玥的记忆,对了,还息丹是小蘅梦寐以求的。
“对啊,还息丹,我娘说是恢复韵息、滋养魂魄的灵药。”濮蕊墨继续说。
“味道真的很好闻吗?”江启玥想多了解一点还心蕊的信息。
“你可以自己闻闻看啊?”濮蕊墨的小脸上又挂上了狡黠的笑容。
“什么?你有还心蕊吗?”
“对啊。”
“在哪里啊?”
“就在这儿啊,烟岫宫 。”
?濮蕊墨引着江启玥往后堂走去。“你可以去办我的事了,你的事,我会认真对待。”江启玥默念。只见小蘅翩然出现在面前,莞尔一笑,转身飘然离去。
江启玥随濮蕊墨来到后堂。濮蕊墨摒退左右,拨动梳妆台上的一个机关,地面上闪出一个入口。江启玥探头一看,内里九曲回环。“来吧,玥姐姐。”濮蕊墨拿下衣架上的披风,又递给江启玥一件,“披上,地窖里冷。”江启玥披上披风,随濮蕊墨沿楼梯拾级而下。
江启玥在逼仄的地道内拐了几个弯,只觉得越来越冷,不知走了多久,身前忽然宽阔,这个地窖原来是濮蕊墨培育药草的基地。大约200平米面积的地面,整齐地开着垄沟,地里长着各种各样的药草。?
“这些珍贵的药草都是我娘年轻时在各地寻来的,娘拥有天赋极高的魔之韵,是很高段的炼丹师。只是嫁入濮家后,便安心地相夫教子,培育药草、炼制丹药只当作业余爱好。只是不曾想能有机会和机缘采集多种罕见药草,便在王宫的紫玺星冰湖的湖底建了一个地窖,将这些药草养了起来。这么多年,不曾想竟也小有规模。”
“那你不在家里休息,来找我干什么?”启玥笑着说。
“就是每天都想见见姐姐,虽然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江启玥拉着濮蕊墨走进房间,解开膝盖上的白纱,拨开敷在伤口上的草药,看到小丫头的伤口已经结痂了,但是还有些红肿,看上去伤口不浅。江启玥从仓石里取出带过来的药箱,先用酒精棉球擦了擦伤口,濮蕊墨痛得皱起了眉头。“忍一忍,一会就好了。”江启玥安慰道,然后小心翼翼地涂上一层药膏,再将纱布剪成小方块盖在伤口之上,最后用胶布固定。
“不那么疼了。”小丫头笑得露出了白牙。
“你还是要小心,你这膝盖估计还是会留疤,那以后穿短裙子可不好看了。”江启玥摸摸小丫头的头,忽然想到了什么,“明天你就别跑来了,我去你家吧,给你的膝盖换药,也想见见启珊姐姐。”
“好呀,那明天我就在家等你,你一定要来啊。”濮蕊墨很是高兴。
自从到了天富城,江启珊就在王宫里住着,不仅要熟记婚礼流程,还要学习王室礼仪。江启玥和江启珊见过几次,但都是匆匆相见,没待多久就被各种大事小情打断了。江启玥想,如果要打探叶芝语和紫榕的行迹,到启珊姐姐身边待着是最稳妥的。据说,叶芝语就经常去王宫,以娘家人的身份陪着江启珊,但她的真实用意却不得而知。
“明天开始,我们就去王宫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啊。”江启玥在心里说着。
“行,包我身上。”小蘅回答。
第二天一早,江启玥便带着璟香准备出门。江启晨本也要跟着去的,但听说是去找濮睿墨,便摇摇头,“那我还是跟着启晧哥哥吧,濮睿墨太吵人了。”
江启晧和王啸几乎每天都与濮睿熙一起在城外练兵。由于江启晧自小就阅读了多本关于现代战争的书籍,见识自然高出他人一大截,濮睿熙早就对他另眼相看。
“好,你去跟哥哥们学习学习也好,只是别忘记了每天的早课。”最近父亲母亲忙于姐姐江启珊的婚事,江启晨像脱了缰的野马一般,江启玥有时实在看不过眼了,也忍不住啰嗦两句。
“知道啦,姐姐,你和娘一样,愿你以后找一个听话少言的好姐夫。”江启晨一边说一边往门外跑。
“你这个嘴欠的坏孝!”待江启玥追上去,启晨早已不见踪影了。
江启玥和璟香一起出了门,朝着王宫走去。王宫在天富城的中轴线北端,红墙绿瓦,高墙深院。江启玥的马车不能进正门,便从东边的伊斯门驶入,走了好远才停了下来。
濮睿墨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江启玥抬头一看,牌匾上镌着三个字——“烟岫宫”,原来这里便是濮睿墨的寝宫了。濮睿墨的寝宫并不大,简简单单的三进院落,院子里各种植物,却不见有花。“你还真奇怪,不喜欢花,喜欢叶子。”江启玥调侃着。
“小姐有所不知,我家蕊墨小姐自小便花粉过敏,碰不得鲜花,所以我们宫里只养药草。”濮蕊墨身边的一个丫鬟答道。
“这样也好,我也不喜欢那些香气。”濮蕊墨说,“幸好药草大多数不是花,这个毛病并不影响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顶多只是当不成淑女而已。”
“你喜欢盘弄药草?”江启玥觉得这个小丫头真不简单。
“是啊,”濮蕊墨说,“我娘就喜欢摆弄药草的,从小我就看着娘侍弄各种花草,我也喜欢上了。再说,我觉得药草香比花香更好闻。”
江启玥也觉得药草香很好闻的,她站在一株结有粉色吊钟式果实的药草前,一种淡香沁入心脾,顿觉耳清目明,不禁感叹:“果真好闻。”
“这算什么啊。”濮蕊墨笑道,“玥姐姐,你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啊。有一年,我娘跟着爹北上,在北境得了一种罕见的药草,叫什么还心蕊,那才香呢。娘说,药书上记载,还心蕊是还息丹的主要成分。”
“还息丹?”江启玥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
“还息丹!”小蘅几乎是惊叫一声。这声惊叫唤醒了江启玥的记忆,对了,还息丹是小蘅梦寐以求的。
“对啊,还息丹,我娘说是恢复韵息、滋养魂魄的灵药。”濮蕊墨继续说。
“味道真的很好闻吗?”江启玥想多了解一点还心蕊的信息。
“你可以自己闻闻看啊?”濮蕊墨的小脸上又挂上了狡黠的笑容。
“什么?你有还心蕊吗?”
“对啊。”
“在哪里啊?”
“就在这儿啊,烟岫宫 。”
?濮蕊墨引着江启玥往后堂走去。“你可以去办我的事了,你的事,我会认真对待。”江启玥默念。只见小蘅翩然出现在面前,莞尔一笑,转身飘然离去。
江启玥随濮蕊墨来到后堂。濮蕊墨摒退左右,拨动梳妆台上的一个机关,地面上闪出一个入口。江启玥探头一看,内里九曲回环。“来吧,玥姐姐。”濮蕊墨拿下衣架上的披风,又递给江启玥一件,“披上,地窖里冷。”江启玥披上披风,随濮蕊墨沿楼梯拾级而下。
江启玥在逼仄的地道内拐了几个弯,只觉得越来越冷,不知走了多久,身前忽然宽阔,这个地窖原来是濮蕊墨培育药草的基地。大约200平米面积的地面,整齐地开着垄沟,地里长着各种各样的药草。?
“这些珍贵的药草都是我娘年轻时在各地寻来的,娘拥有天赋极高的魔之韵,是很高段的炼丹师。只是嫁入濮家后,便安心地相夫教子,培育药草、炼制丹药只当作业余爱好。只是不曾想能有机会和机缘采集多种罕见药草,便在王宫的紫玺星冰湖的湖底建了一个地窖,将这些药草养了起来。这么多年,不曾想竟也小有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