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别离,是为了下次刻骨铭心的重逢。
雪,异常地扫兴,才铺了一层薄薄的细沙,便吝啬地躲在云朵里,享用新款的梅香冰激凌。
“晨运,还是祭天?”刘珺侧着身子,粗糙的手指摩挲着我的肩膀,笑道。
“睡觉。”我揉揉眼,瞅到阁外灰蒙蒙的一片,恼道。
“那就是选择晨运啦。”刘珺嘴角划过一丝坏坏的笑意,大手开始肆意地往下游走。
我的腰肢被刘珺轻捏,不禁微微一颤,哭丧着脸,道:“刘珺,可不可以等你回来再补偿,真的很困。”
刘珺起身,吩咐在门外候着的佑宁伺候沐浴更衣,接着将我抱在怀里,进入圆篷翠羽坐撵,前往春兰阁。帝王家的生活真是奢侈,大冬天洗个澡都这么大阵仗。我暗自吐槽一句,奈何眼皮子打架,又蜷缩在刘珺怀里睡着了。
当温泉水湿润我的身子,黏糊糊的,不得不睁开眼睛,恼道:“刘珺,都说了我要睡觉,干嘛拉上我沐浴呀。”
“本王洗鸳鸯浴,不耽搁你睡觉。”刘珺轻轻地咬我的耳垂,大手利索地剥落我的寝衣,令我瞬间染上桃红,睡意全无。
“怕你了,去祭天。”我撅着嘴巴,恼道。
沐泽,一丫鬟双手捧来昨日的紫色挑金龙纹曲裾,刘珺不待我皱眉,就将我捞起,迅速帮我穿上。这回裁剪相当合身,对着铜镜,配上金簪束发,略带英气。
卯时,雄鸡一声天下白。旭日东升,冰雪溶溶,长安城外云门舞。刘彻披大裘,穿衮服,戴十二旒的冠冕,持镇圭,站立于祭坛东南侧,表情庄重,颇有帝王的磅礴气势。随着鼓乐声撼天动地,刘彻挥剑斩杀摆放在眼前的牛羊猪鸡鸭,眼神中大有肃杀万物的坚定。接着高逢将牛羊猪亲自同玉石、布帛放在柴垛上,由刘彻点火,浓黑烟火腾腾燃起,格外呛鼻,千军万马却无人敢动。
“女人只有成为祭品时才能入祭坛。”刘珺见站在旁边的我像小鸡啄米般微微晃动身子,轻声笑道。
话音刚落,我立刻睁大眼睛,保持清醒状态。果然,十二位模样清秀、脸色惨白的少女被推上了祭坛。她们两腿颤抖,潸然泪下,却只能绝望地仰天沉默。
当她们跳进烟火中的那一刻,我捂住嘴巴,死死地掐住刘珺的胳膊,想逃避此景,却逼迫自己听她们痛苦的求救。愚昧的古人,往往凶残。然而,善良与软弱同在。
烟火灭,一群太监从灰烬中拖出烧焦的肉,倒清水冲洗,然后扔到一只三足圆耳大鼎里面,搬抬到祭坛中心,再次加柴火燃烧。灰烬的余温尚在,烫得太监的粗糙双手起了红肿的水泡,汗水和眼泪齐齐落下。可连地位卑微的侍卫也不会生半分同情之心,因为太监名义上已经不是人的定义。
鼎内肉汤沸腾之时,高逢端着饕餮纹金樽,跪地求刘彻献血。刘彻拿出龙鳞匕首,在左手食指划破一个口子,血液顺势流入。尔后,刘彻将匕首抛给刘珺,刘珺命佑宁取出一个麒麟纹铜爵,抓着我的手,一刀划破我和他的手腕,血液涌出。
“昨夜的血,更美丽。”刘珺凑到我的耳朵旁,轻声道,羞得我立刻忘记疼痛,将头颅都快埋到尘土里。
高逢和佑宁将血液倒入大鼎后,又相继献上五种品质不同的酒,以及带有盐的菜。乐舞响起,刘彻居然与之同舞。这舞蹈,总让人想起非洲土着部落为患病少女跳舞的奇怪习俗,饶有兴致。
乐舞停,以为结束,不料,刘彻命高逢将鼎中的肉汤分给众大臣。那可是十二个少女与牛羊猪的肉,我没有大吵大闹,不代表去接受这种野蛮人的礼仪。
“堇儿,从今天起,你不是夏国人,得遵守大汉的规矩。”刘珺见我十分抗拒高逢举起的肉汤,便吞了几口肉汤,捏着我的下巴,喂我咽下去。那些拳打脚踢显然无效,只是令他加大力度禁锢住我的身子。直到精疲力尽,泪眼婆娑,倒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睡梦中,战士们慷慨激昂的宣誓,说什么不破匈奴终不还,还有刘彻饮酒之后的那句“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都是我在奏折批阅时擅自使用的,有一种穿越的既视感。呵,我也是穿越人。但誓言喊得再响亮,士气却像星星之火,无燎原的趋势。毕竟,自汉高祖起,屡屡受匈奴的羞辱,已经形成了匈奴不可战胜的阴影。如果没记错的话,卫青带领的龙城之战,才开启胜利的转折。所以,刘珺一定会输。
想到他会输,须臾,那万箭穿心的场面像狂风巨浪般席卷入整个身子。我哭着惊醒,却发现身处寒兰阁,空无一人。
“刘珺去哪里了?”我赤着脚,扯着佑宁的衣领,喊道。
“襄王本意是带堇姑娘一起出征的,可你在祭天时不乖巧,襄王决定让堇姑娘饱受一番相思之苦。”佑宁叹道。
“哼,还没有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这样无聊。”我恢复了冷静,恼道。
“哟,堇姑娘还真是绝情,亏襄王特意给卫青安了一个随身侍卫的军职。”佑宁摆着兰花指,冷笑道。
睡饱后,肚子瘪瘪的。刘珺不辞而别,情绪像条被来回折叠的方手帕,酸苦说不得。我实在没力气与佑宁打趣,摸摸手腕,方手帕遇到阵雨,瞬间沉入湖底。“那只羊脂白玉手镯呢?”我急切问道。
“没有手镯,堇姑娘是不是无法回到夏国?”佑宁假装忧伤道。
“刘珺带走了?”我捶捶突然疼痛的额头,恼道。
“山野丫头,飞上枝头变凤凰。长安城内许久没有下酒的故事了。”佑宁笑道。
“既然身子给了刘珺,就没什么好留恋的。我会回夏国。”我拾掇了一下行李,轻声道。
“堇姑娘,别走呀,自从河西走廊一遇,襄王终于有了笑容。”佑宁拦住去路,急得眼泪流出,哀求道。
“手镯都不在,怎么离开。趁刘珺不在,出城办事。”我勉强笑道。
当我前脚刚踏出去,佑宁后脚就悄悄跟上,被我瞟了一眼就立即掏出手巾擦栏杆。我转身扔了包袱给他,嘴角微微上翘。
半个时辰后,高逢执意不许我打扰刘彻和月出在宣室殿内休息,不得不在殿外等候。
“还以为夏书女随襄王出征了,果然是舍不得本官。”司马迁穿一身白衣蓝滚边曲裾,儒雅之中透着贵气,笑道。
“天黑之前得出城,叫刘彻拿信函快出来。”我冲着高逢,恼道。司马迁在,念奴也可能在,心中不由得害怕,打起寒颤。
“司马大哥,念奴做了樱花羊羹,给你带在路上。”念奴捧着一圆形碎花瓷碗,笑道。可她见到我时,手脚发软,瓷碗跌落,敲被司马迁接住。
“夏书女这么快就被襄王嫌弃了。”念奴冷冷地道。
“襄王是舍不得堇姑娘跟着受苦,才留她在兰兮小筑。”佑宁恼道。
“哼,只不过是防止夏书女逃跑。一旦襄王战死沙场,夏书女一定会被追封为王后。”念奴冷笑道。
这时,高逢端来信函,我直接夺过去,拂袖而去。
“堇姑娘,去食肆吃碗虾仁阳春面再出城吧。”佑宁背着行李,气喘吁吁地追赶。
“刘珺是不是传过口谕,他不幸战死,我就必须殉葬。”我抢过行李,质问道。
佑宁低着头,犹犹豫豫,嘴巴半张又捂住。顿时,我垂下眼眸,背着包袱,默默前行。那一树树雪花,一点点憔悴,融化成迢迢春水,却将散出的寒气钻入心头,砌成坚硬的冰墙。
黄昏,地上已无积雪,残阳红透半边天。胃里翻腾,才知一整天都未吃过东西。环顾四周,原来早就出了长安城。郊外的荒草,似乎不惧严寒,疯狂地增长,差不多将我和佑宁淹没。
一辆马车飞驰,溅起扑面而来的尘土,停止脚步。“夏姑娘,可否同行?”司马迁掀了一半枣红色帷帐,笑道。
从半开的帷帐中,我瞧见到了一双故作冷漠却又忍不住张望的眼睛,便摇摇头拒绝了司马迁的好意。
“襄王特意派司马迁一起去梁国,堇姑娘路上要是有什么闪失,只怕念奴未嫁就守寡。”佑宁在我耳畔边轻声道。
“找司马迁这个文弱书生帮忙,刘珺脑子还真是进水了。”我小声嘀咕道,极不情愿地爬上马车。进了帷帐,坐在念奴旁边,可念奴挪动一下,与我拉开距离。
“夏姑娘,这里只会吃睡的好像是你。”司马迁笑道,尔后走出了帷帐,坐在车厢外面。
我别过脸去,挂起帷帐,观赏外面的风景。可外面根本没有风景,除了尘土,就是一望无垠的荒草。
“不吃点东西,怎么有体力取悦襄王。”念奴将取悦两字咬得很重,冷冷地道。她从暗红雕花食盒中取出一碗温热的牛肉蛋花粥,递给我。
这碗牛肉蛋花粥,显然是为我准备的。放了葱花,却没有葱白。加了生姜,却在煲好后挑去了生姜。只有和我一起在宣室生活的念奴,才清楚在意我的喜好。
“念奴,为了我,慢慢地原谅刘珺,好吗?”我吃完了牛肉蛋花粥,沉默了一段时间,终于鼓起勇气,道。
“在堇姐姐心中,襄王才是最重要的,对不对?”念奴抬起泪眼,问道。
“那在念奴心中,我和司马迁,谁更重要?”我轻声道。
“念奴不知道……”念奴像只害怕黑夜的小鹿躲进我的怀里,泣道。
“念奴,我属于夏国的。我希望,在离开大汉之前,能够带走一份美好的回忆。”我笑道,再次低头时,念奴蜷缩着身子,合上了眼眸。我给念奴搭上了一件白狐外衣,她那双被秋水洗净的长睫毛,真看不出受了如此多的磨难。她,的确比我坚强。
过一会儿,佑宁和司马迁都进来了,我示意他们动作轻点,别吵醒念奴。
“汲黯私信给子长,会在睢阳城的云来酒家,为我们接风洗尘。”司马迁道。
“云来酒家,是梁国第一商贾金满籯所开。据说金满籯将偏房所生的女儿金多珠,嫁给梁恭王刘买时,大方地送出云来酒家作为嫁妆。”我思索道,又从食盒翻找出两个烤鸡腿,心情大好。
见司马迁一副惊讶的表情,我冷笑道:“还以为我只是襄王卖力的床伴,除了情情爱爱,什么都不懂。”
“夏姑娘误会了,子长是想说,这两只烤鸡腿,是陛下祭天之后所赏赐的。”司马迁压低了音量,道。
鸡腿被我啃了一半,胸口不禁烦闷,想呕吐出来。回想一下祭天时,那些少女投入火堆的情形,浑身冒起冷汗。
“子长也觉得活祭有违人道。”司马迁皱眉道,尔后收拾剩余的鸡腿,扔出马车,并沿路洒上一壶屠苏酒,作为对死者的歉意。
藏蓝的天,长了一棵月牙,像极了弯曲的琴弦。弹一曲辞章,太晚,奏一首相逢,尚早。
Jessica,从你的《新月》里,再也没听到对Dash的思念。潘教授如是说。但这样真的好吗?明明答应了Dash,不会选择使用时间去冲淡的……
雪,异常地扫兴,才铺了一层薄薄的细沙,便吝啬地躲在云朵里,享用新款的梅香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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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的血,更美丽。”刘珺凑到我的耳朵旁,轻声道,羞得我立刻忘记疼痛,将头颅都快埋到尘土里。
高逢和佑宁将血液倒入大鼎后,又相继献上五种品质不同的酒,以及带有盐的菜。乐舞响起,刘彻居然与之同舞。这舞蹈,总让人想起非洲土着部落为患病少女跳舞的奇怪习俗,饶有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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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儿,从今天起,你不是夏国人,得遵守大汉的规矩。”刘珺见我十分抗拒高逢举起的肉汤,便吞了几口肉汤,捏着我的下巴,喂我咽下去。那些拳打脚踢显然无效,只是令他加大力度禁锢住我的身子。直到精疲力尽,泪眼婆娑,倒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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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还没有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这样无聊。”我恢复了冷静,恼道。
“哟,堇姑娘还真是绝情,亏襄王特意给卫青安了一个随身侍卫的军职。”佑宁摆着兰花指,冷笑道。
睡饱后,肚子瘪瘪的。刘珺不辞而别,情绪像条被来回折叠的方手帕,酸苦说不得。我实在没力气与佑宁打趣,摸摸手腕,方手帕遇到阵雨,瞬间沉入湖底。“那只羊脂白玉手镯呢?”我急切问道。
“没有手镯,堇姑娘是不是无法回到夏国?”佑宁假装忧伤道。
“刘珺带走了?”我捶捶突然疼痛的额头,恼道。
“山野丫头,飞上枝头变凤凰。长安城内许久没有下酒的故事了。”佑宁笑道。
“既然身子给了刘珺,就没什么好留恋的。我会回夏国。”我拾掇了一下行李,轻声道。
“堇姑娘,别走呀,自从河西走廊一遇,襄王终于有了笑容。”佑宁拦住去路,急得眼泪流出,哀求道。
“手镯都不在,怎么离开。趁刘珺不在,出城办事。”我勉强笑道。
当我前脚刚踏出去,佑宁后脚就悄悄跟上,被我瞟了一眼就立即掏出手巾擦栏杆。我转身扔了包袱给他,嘴角微微上翘。
半个时辰后,高逢执意不许我打扰刘彻和月出在宣室殿内休息,不得不在殿外等候。
“还以为夏书女随襄王出征了,果然是舍不得本官。”司马迁穿一身白衣蓝滚边曲裾,儒雅之中透着贵气,笑道。
“天黑之前得出城,叫刘彻拿信函快出来。”我冲着高逢,恼道。司马迁在,念奴也可能在,心中不由得害怕,打起寒颤。
“司马大哥,念奴做了樱花羊羹,给你带在路上。”念奴捧着一圆形碎花瓷碗,笑道。可她见到我时,手脚发软,瓷碗跌落,敲被司马迁接住。
“夏书女这么快就被襄王嫌弃了。”念奴冷冷地道。
“襄王是舍不得堇姑娘跟着受苦,才留她在兰兮小筑。”佑宁恼道。
“哼,只不过是防止夏书女逃跑。一旦襄王战死沙场,夏书女一定会被追封为王后。”念奴冷笑道。
这时,高逢端来信函,我直接夺过去,拂袖而去。
“堇姑娘,去食肆吃碗虾仁阳春面再出城吧。”佑宁背着行李,气喘吁吁地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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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宁低着头,犹犹豫豫,嘴巴半张又捂住。顿时,我垂下眼眸,背着包袱,默默前行。那一树树雪花,一点点憔悴,融化成迢迢春水,却将散出的寒气钻入心头,砌成坚硬的冰墙。
黄昏,地上已无积雪,残阳红透半边天。胃里翻腾,才知一整天都未吃过东西。环顾四周,原来早就出了长安城。郊外的荒草,似乎不惧严寒,疯狂地增长,差不多将我和佑宁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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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半开的帷帐中,我瞧见到了一双故作冷漠却又忍不住张望的眼睛,便摇摇头拒绝了司马迁的好意。
“襄王特意派司马迁一起去梁国,堇姑娘路上要是有什么闪失,只怕念奴未嫁就守寡。”佑宁在我耳畔边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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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点东西,怎么有体力取悦襄王。”念奴将取悦两字咬得很重,冷冷地道。她从暗红雕花食盒中取出一碗温热的牛肉蛋花粥,递给我。
这碗牛肉蛋花粥,显然是为我准备的。放了葱花,却没有葱白。加了生姜,却在煲好后挑去了生姜。只有和我一起在宣室生活的念奴,才清楚在意我的喜好。
“念奴,为了我,慢慢地原谅刘珺,好吗?”我吃完了牛肉蛋花粥,沉默了一段时间,终于鼓起勇气,道。
“在堇姐姐心中,襄王才是最重要的,对不对?”念奴抬起泪眼,问道。
“那在念奴心中,我和司马迁,谁更重要?”我轻声道。
“念奴不知道……”念奴像只害怕黑夜的小鹿躲进我的怀里,泣道。
“念奴,我属于夏国的。我希望,在离开大汉之前,能够带走一份美好的回忆。”我笑道,再次低头时,念奴蜷缩着身子,合上了眼眸。我给念奴搭上了一件白狐外衣,她那双被秋水洗净的长睫毛,真看不出受了如此多的磨难。她,的确比我坚强。
过一会儿,佑宁和司马迁都进来了,我示意他们动作轻点,别吵醒念奴。
“汲黯私信给子长,会在睢阳城的云来酒家,为我们接风洗尘。”司马迁道。
“云来酒家,是梁国第一商贾金满籯所开。据说金满籯将偏房所生的女儿金多珠,嫁给梁恭王刘买时,大方地送出云来酒家作为嫁妆。”我思索道,又从食盒翻找出两个烤鸡腿,心情大好。
见司马迁一副惊讶的表情,我冷笑道:“还以为我只是襄王卖力的床伴,除了情情爱爱,什么都不懂。”
“夏姑娘误会了,子长是想说,这两只烤鸡腿,是陛下祭天之后所赏赐的。”司马迁压低了音量,道。
鸡腿被我啃了一半,胸口不禁烦闷,想呕吐出来。回想一下祭天时,那些少女投入火堆的情形,浑身冒起冷汗。
“子长也觉得活祭有违人道。”司马迁皱眉道,尔后收拾剩余的鸡腿,扔出马车,并沿路洒上一壶屠苏酒,作为对死者的歉意。
藏蓝的天,长了一棵月牙,像极了弯曲的琴弦。弹一曲辞章,太晚,奏一首相逢,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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