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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勇起笔

第五百六十三章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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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信启再次查看了几个考场,期间一个作弊的都没有发现,这让刘信启很欣慰。

    吏员招募考试是人进入兴汉盟官场的第一道坎,“不能作弊”是兴汉盟要灌输给这些未来官吏的第一条规矩。

    要不然,整个官场必将被各种面子工程、歪门邪道所充斥。

    就算不能完全杜绝,有了这第一堂课,也能够避免大部分。

    “人多了,心也就杂了,加上我们兴汉盟现在发展的还算不错,官吏的待遇好、权利也大。”刘信启边向罗成交代道:“罗叔,你政务院自我监管上可不能松懈,别让卢仁抓住大多苍蝇老虎,丢人又丢脸。”

    “这点我会注意的。”罗成认真的应道。

    昨天卢仁向刘信启汇报,近来兴汉盟官吏的腐败案例上升的很快,并且腐败力度也越来越大,大理院的人手严重不足,想要刘信启给他一些支持。

    革命尚未成功,享乐主义就已经出现苗头。

    刘信启对这种现象也很无奈。

    人都是有惰性的,而且人的本性就是趋利。

    后世有人说,人生有三个阶段:趋利、趋名、趋静。

    前两个很好理解,第三个阶段有些玄学,作为一般人的刘信启理解不了。

    几千年来,支撑我们这个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最优秀品质,就是一个“勤”字。

    百姓都会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勤”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我们的文化里有太多相关的典故来证明“勤”的重要性:天道酬勤、勤能补拙、业精于勤荒于嬉等等。

    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兴汉盟接近两千万人,总有人想要不劳而获,想要损公肥私。

    刘信启最终没有答应给卢仁更多的仙符。

    并不是刘信启没有,这几个月,兴汉盟的势力增加的非常快,上千张武将卡都拿的出来。但是刘信启不想让手下的官员,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靠战士去解决。

    现在,兴汉盟的腐败还是萌芽,还没有影响到兴汉盟的发展。由于对腐败分子的惩治非常的严厉,所以这些腐败分子也没有影响到兴汉盟的名誉和民心。

    还有时间。

    这个时间可以让卢仁尝试“不依靠增加战士”去解决腐败的问题。

    刘信启也想要看看,自古以来,无法根治的腐败问题,在卢仁这里会不会发生奇迹。

    走出考场大门,众人相互告别后,各自分开。

    刘信启决定去大理院看看。

    来到大理院,院子里有许多人正在搬着木箱进进出出。

    “这是?”拉住一个吏员问道。

    “用了一批,我们要将这些分发到各州县。”吏员抬头认出来是刘信启,直接回答道。

    “你们院长呢?”

    “在大堂。”

    刘信启来到大堂,卢仁正在看着手下分发《兴汉盟》。

    “盟主!”看到刘信启进来,卢仁招呼道。

    “安排妥当了?”刘信启问道。

    是刘信启这次返回蓬莱的时候,卢仁拿过来审核的。经过几次修订之后,刘信启在现行版本里已经找不出问题,就批准了实行。

    并不是发布了就了事,还要有配套的。

    都要提前做好准备。

    “准备好了,是刘炳才,还是严武军,两个人已经向我汇报多次,应该不会出岔子。”

    严武军已经干了一年多了,算是老手,这次并没有变动。

    刘炳才虽然姓刘,但并不是刘家堡的人,他是兖州人,孔子故里的兖州。

    随着刘炳才就职,刘家堡人的比例进一步降低。

    “好,既然都准备好了,那就按照计划,六月九日发布通告,七月一日正式实行新的。”刘信启安排道。

    “这里我再跟您确认一点,施行之前结案的就按照旧法判罚不变,施行之后未结案的,按照新法判罚?”卢仁问道。

    这里牵扯到一个问题,叫做“不教而杀”。

    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

    意思是:不教化人民,却(在他们犯罪的时候)将人民杀戮,这是虐待百姓;不告诫人民(什么事是对,什么事是错)而希望他们成功,却(在他们失败的时候)惩罚百姓,这是残暴。开始的时候(让大家)懈刁来又限期完成,这是贼。

    按照这个道理,应该是新法实行之前的犯罪都应该按照旧法来审理,实行之后的犯罪才应该按照新法审理。

    并且新法施行要有一个“教”的过程,也就是公示期,法律要先公布一段时间,让百姓可以了解,然后才能实行。

    刘信启明白这个道理,可是却不能这么做。

    “教”很容易做到,刘信启选择六月九日公布,七月一日实行,有二十天的缓冲。

    但是,实行之前的犯罪按照旧法审理就很不合适了。

    这个时代,犯罪被人知道,再侦查清楚,审判完毕是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的。

    也就是说,七月一日之后审理的犯罪有可能是几个月之前、十几月之前,甚至是几年之前的犯罪。换个思路再看,有可能几年之后,一个被审判的罪行是3828年七月一日之前所犯,难道,几年之后审判时,还要按照旧法来?

    抛开民理方面的顾虑,单单司法成本就太高昂了。每一个有资格判案的法官,必须同时懂旧法和新法。这让法官的培养成本和培养时间大大增加。

    “我确认,就按照之前计划好的来,凡是施行之后未结案的,都按照新法判罚!”刘信启再次确认道。

    “行,我会做好宣传的。”

    不教而杀谓之虐!主上已经做了决定,臣子应该做的就是最大化的减少决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需要向盟主借一个人。”

    “谁?”刘信启问道。

    “孔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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