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_r();    儿子和他长得不像,他一直庆幸儿子更像妈,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你来干嘛?”孟骜双手环胸,微抬着下巴,不可一世地看着孟成,“成穷光蛋了,就想起我了?”

    孟成看起来是个脾气好的好好先生,也不生气:“公司垮了,我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没有住的地方,就来找你了。”

    他一直觉得孟骜是个好孩子,乖巧,不记仇,又有爱心,小时候看到蚂蚁搬家都要绕一圈走路,害怕踩到那些可怜的小蚂蚁。

    既然连蚂蚁都觉得可怜,那他这个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亲爸爸,他总不可能一点都不同情,视而不见吧?

    以前他觉得自己把孩子养的太善良了,善良的人在社会上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但现在,他又庆幸自己把孩子养的善良,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在遭遇了那样的惨况后选择原谅他。

    孟骜笑了一声:“怎么?来我这儿当太上皇?”

    孟成:“小骜,爸没有跟你开玩笑,公司真的倒了,你看新闻了吗?”

    孟骜坐到沙发上,他抬起了一条腿,孟成能看到裤腿下的金属框架。

    “我看到了。”孟骜微笑着,那笑容竟然跟柏易如出一辙。

    孟骜曾经说柏易有时候笑的样子一看就是满肚子坏水,他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

    他也曾经为他的小家奉献过。

    也为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努力过。

    但他后来有了事业,妻子又死了,以往束缚他的东西就都消失了。

    他不用努力去当什么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了,他可以给父母一大笔钱,让他们在余生尽情享受,可以让儿子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以后还能送出国,让儿子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当个人上人。

    慢慢的,他的想法又变了。

    他在意的东西和人越来越少,他只想享受生活。

    游艇海边别墅,香槟啤酒美人,他喜欢这些成功人士的标配。

    当然,他还是很喜欢做生意,在商场沉浮,男人是一定要有事业的,只有有事业,才能一直保持活力,才能抓住青春,如果只是手握巨款混吃等死,那就变成了猪。

    至于父母——他们死的时候他才回去看了一眼,亲戚们都夸他有本事,父母就算死了也是笑着闭的眼。

    至于儿子——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记起了。

    “我忘了。”孟成说的实话,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了。”

    他的妻子是很好人,普遍意义上的好人,她会为了几块钱的菜钱斤斤计较,看到要饭的就绕路过去,但她没做过一件坏事,有时候人不做坏事就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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