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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恶感瞬间将我淹没。</p>

    “你,真的喜欢他吗?”他追问。</p>

    “对不起。”除了这三个字,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麽。</p>

    他放开我的手,转身,挺拔的背对著我。</p>

    “真无聊,”低沈醇厚如红酒的声音响起,“你真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在这一场孪生兄弟的游戏中,看著你自我挣扎,会带给我不少乐趣。”</p>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脑子里嗡嗡作响,只听见那昨晚还让我无比沈迷的声音一字一顿的说,“你会以为我在为自己找台阶下吗?呵呵,难道你真的以为我喜欢你?或者白麟喜欢你?”</p>

    转身将我困在修长双臂间,清雅的面庞毫无表情,漆黑的双眸中闪过无情与残忍的流光,清澈如泉的声音说:“我讨厌你。平凡又单蠢,还害我这麽无聊。”</p>

    我努力的睁大眼睛想要好好的看清他的表情,可是眼前一片水雾,越来越模糊,微微眨眼,把泪意使劲地咽回,听到他用醇厚如红酒的声音说:“我讨厌你!以後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p>

    心就像一朵剔透盛开的水晶莲花,被他肆意的掠夺後,随手仍在地上,哗的一声碎了一地,然後被无情的踩踏。</p>

    眼泪不受控制的滑落,我紧紧地咬住红唇,不让啜泣脱口而出。</p>

    转瞬间,我从幸福的最高层跌落,重重的摔回地面,身心俱疲。</p>

    第三十二章~</p>

    接到家里的电话,听到妈妈亲切的声音,眼泪如珍珠一样滑落。</p>

    听著电话中关切的叮嘱,我说:“妈妈,我病了,有点感冒,所以声音有点鼻音,不是很严重,你不用担心。我们现在有三个月的实习期,我想回家实习。”妈妈一口应允,她说:“蔷薇,那你回来吧,就到你爸爸的学校去实习。我们都想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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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我就像一只小白兔,被逼的走投无路,唯一的想法就是逃,逃回温馨和睦家里,只有亲切的家人会无私的包容我的一切。</p>

    白麒给我的打击很大,正如他说,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玩不来他们这种高难度的游戏。只是这样的结局,来的太过突然,让人豪无防备。</p>

    每天晚上,我都会做同一个梦:我站在操场上,明明知道他要说什麽,却只能杵在原地,听他说出那些让我绝望难过的话。睡梦中的眼泪打湿了好几条枕巾。</p>

    不过,类似的桥段重复了多次之後,我发现自己开始麻木,这也许是潜意识中的以毒攻毒,自我救赎。</p>

    只是想回家的想法日愈强烈。</p>

    今日得到妈妈的允许,我很快收拾好东西,坐上了回家的车。</p>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我忘记一个人。</p>

    ……</p>

    心神不定,似乎有什麽事情脱离了自己的掌控,他微微皱眉,这几日心内总是重复的出现那日在操场上的她,全身颤抖著死死咬住朱唇,什麽话都不说,睁大眼睛专注的看著自己,拼命忍著泪水的样子,可怜兮兮的,让人忍不住还想继续欺负下去。</p>

    “下面请学生会主席上台讲话。”主持人说完,台下一片热烈的掌声。他收回思绪,勾起优雅完美的笑容,走到台上,清晰的提出这周的工作。“白主席,”一个面孔有些陌生的美丽女孩在他讲完後马上站起来,大声的说:“听说你跟蔷薇分手了,是吗?”</p>

    心里有一丝不快,保持著淡淡的微笑,看著她小巧的脸盘,水汪汪的大眼睛,高耸的鼻梁,红润丰满的朱唇,一张一合,“那我有机会做你的女友吗?”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概。</p>

    “哗”的一声,台下炸开了锅,三五两个的窃窃私语,有人不时转头打量著这名女孩,表情各异,有人幸灾乐祸,有人诧异万分,也有人一脸悔恨,为什麽自己不早日提出来。</p>

    “这是私事,我不希望在这里谈。以後私事,请私底下找我讨论。”台上的主席一脸漠然,语调略有些清冷,躁动的大家都慢慢安静下来,看向女孩的目光中都带著一丝同情。</p>

    “散会。”白麒宣布,先行离去。看到那个美丽脱俗的女孩,心里有一丝烦躁。这不像他的风格。有肥肉送到眼前来,谁会不吃?特别是像他这种比较特殊的体质,就像是硬生生的跟自己的胃过不去。</p>

    可是,蔷薇的眼泪滴在手上,晶莹剔透的泪水,带著滚烫的温度,转瞬即逝,让他难以忘记。还有那张可怜兮兮的小脸强忍泪水的样子,时刻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p>

    这感觉,让人无比厌烦。他皱了皱眉头,看到刚才当众告白的女孩站在眼前,“白麒学长……”她柔柔的低声唤著,“请容我占用一下你的私人时间,我是大一新生,我叫夜月。仰慕您已久,我希望能做你的女朋友。”</p>

    “好。”他毫不迟疑的应允,不再深索内心的烦躁、</p>

    第三十三章~</p>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一整天的发呆。看著洁白的天花板,造型别致的吊灯,碗状的托盘里藏著的灯泡,当每一条纹路都被我仔细的描绘完毕,我就转移视线漫无目的的盯著墙角。就这样看了一个上午,连墙上被拍扁的蚊子印都被我一一数了个遍。</p>

    晚上,一片黑暗中,我抱著收音机,左手抓著,右手极有耐心的挑拨,听著电台里安然的声音,温馨和暖的说著人生的感悟,悲欢离合,一颗心慢慢的平静下来。</p>

    两天後,我开始实习。作为一名语文实习老师,和一群高中生一起听课,私下里打成一片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p>

    带我的杨老师对我特别好,除了把学生的作业都交给我批改,还给我很多上台的机会。每当他醉酒赶不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这件庄重的事情就落到了我单薄的肩上。</p>

    当我第一次战战兢兢的站在讲台上,大脑中一片空白,支支吾吾的说了声:“上课”。就听到低下哄堂大笑,看著学生们开心的笑容,友善的眼神,局促不安马上消失。</p>

    从一开始的略微胆怯,到现在的高谈阔论,在课堂上我越来越能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看著少年们一张张青春焕发的脸,专注的神情,崇拜的眼神,很容易让我忘记一切烦恼。</p>

    呃,诚实一点,还是有烦恼的,因为昨天,还有一名长满青春痘的小男生偷偷地塞给我一封粉红色的情书。</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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