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春校园 > 彻夜不熄(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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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桩怪事:手电筒开最大功率,抵在大腿上,光线被压进里面就没有那么亮了,皮肉呈现一种稍稍透明的暖红色,挺艳的,还能看到一些影绰的血管,生命就在里面流。</p>

    这情形他记了许多年,老做相关的梦,梦见自己全身都这么通彻,成仙一样,却从不敢打开手电筒再试一次,好像生怕把自己看透。</p>

    或许什么东西太私密含蓄,就会反变成一种另类的赤裸,直教人害臊。就像前夜他当真不想去回忆。李枳入睡前仍是不适的状态,浑身酸麻,胸腔也燥,觉得自己要垮,却陷在熟悉的怀抱里不愿动弹。次日清晨梦醒,屋里居然不闷热了,湿润凉爽的空气沁在他鼻尖,像极了早起上学蹬着自行车穿过的某阵晨雾。</p>

    一睁眼,他看见窗帘终于拉开了,顶层楼,大窗户,没别的建筑碍着视线,一轮刚蹦出来的太阳悬挂在通风的窗角,隔着薄霭离得老远,瞧不出什么温度。而那赤彤彤的颜色一打眼就让李枳忆起自己通红的大腿。</p>

    冬天早晨的小风到底还是冷的,他的意识清醒了不少,抬手却没有预想中的疼。新的纱布又被换上了,里面暖乎乎的,又混着些类似薄荷的清凉,像是刚敷的药正在起反应。他怕是睡得太沉,连人家给他换药都没感觉。</p>

    小心试试,伤手的关节动一动,也再不是起初火烤般的疼痛,他有黄家的神奇药粉,康复得奇快,而黄煜斐并不在他身边。</p>

    我到底想干嘛?他自问,掐了一下大腿,从床上嚯地跳下来。骨头还有点酥,趿拉着拖鞋走出卧室,客厅和饭厅的灯都大开着,空调也大开着热风,配合暖气简直可以随便裸奔。黄煜斐就在沙发上,正襟危坐地看电视,脚边是出口摆了罐头的猫窝。</p>

    新闻说的是十九大之后经济政策的大变动解读,面对李枳的目光,黄煜斐的模样显得有点漫不经心。</p>

    他换掉了脏兮兮的毛衣,换成和李枳身上同一个牌子的卫衣,前襟上印了幅安迪沃霍尔的金宝汤罐头,下身则是他常穿的丹宁牛仔,很有一番少年味儿。</p>

    “睡得好吗?”他问,“昨天晚上把小橘身上咬破了几个地方,已经涂好药,对不起啊。”</p>

    李枳忽然发觉自己有点落枕,下意识摸了摸脖子,道:“那今天……不绑我了?”</p>

    “你觉得那样很刺激?”黄煜斐笑,“但我想要你的手快一些好,不绑了。”</p>

    “确实绑了也没太大意义……”李枳没走近他,就在电视前站着,看见沙发一角有叠好的裤子,是自己的,“我能把裤子穿上吗?”小心地问。</p>

    “当然,”黄煜斐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平声道,“我并不是控制狂,也不是你的主人,这些小事不需要听我的安排。”</p>

    “我的主人?”李枳抻着条腿,边提裤腰边乐,“看来昨天确实把黄先生的抖S面给激出来了啊。我跪下来求你收了我,会特别特别兴奋吗。”</p>

    黄煜斐一愣,关掉电视,生硬地岔开话题,“我刚才煮了粥,做了点心小菜,味道还蛮不错的。小橘很饿吧。”</p>

    “我确实非常饿,你吃了吗?”</p>

    “等你一起呢。”</p>

    待到李枳洗完脸刷完牙,坐在餐桌边时,着实一惊。那粥煮得足够黏糊,里面放了干贝、马蹄和西芹,听来惊悚的搭配,喝一口却分外熨帖,还有回甘,又也许只是因为他实在太饿。</p>

    至于点心小菜,有牛奶蒸南瓜、肉末鸡蛋羹、豉汁蒸秋葵——黄煜斐大概不想挑战炒锅。当然也少不了那经典的千层油糕,润润地在笼屉里喧腾着,手一按就往下软绵绵地陷。</p>

    单用左手吃饭就不太容易,而这桌显得过于丰盛的早餐,竟全是黄煜斐用左手,一点点做出来的。这得几点起床啊,李枳默默想,还是根本睡不着?本就不是擅长在厨房折腾的人,倒腾油糕的面糊糊时,他肯定是手忙脚乱的吧……</p>

    于是他问:“干嘛不直接点个外卖?你现在也是伤病号。”</p>

    “我本来就想给你做饭啊,”黄煜斐轻松道,“先前小橘对我讲,要我多学学你的厨艺,免得以后没有你,只能吃油糕配老干妈,”他搅着碗里的粥,“趁现在还有你,展示一下成果。”</p>

    “挺好的,很不错。”李枳干巴巴地低头啃那甜滋滋的南瓜,“聪明人干什么都上道快。”</p>

    “今天准备做什么?想出门吗?”</p>

    “让我出门?”</p>

    “看你想要去哪里。”</p>

    “我想去趟排练室,后天就上台了,”李枳看了眼自己包着整洁纱布的右手,“它恢复得还真挺好,到时候当配合手应该没问题。”</p>

    “准备用左手掌弦?”</p>

    “是呀,我从小就左右一起练,所以别人五小时,我就十小时,一直这样到我十七岁,”李枳单纯地笑了笑,好像小孩在炫耀考卷,什么烦恼都能忘了,“所以我谱记得比谁都熟,但凡下功夫练过的曲子,十年八年我也不忘。不过最近还是懈怠了,左手好长时间没用上,得热热身。”</p>

    “不会很痛吗?还是要碰上琴弦的。”</p>

    “无所谓啊,以前俩手磨得全是血泡,还是拨弦必须碰的地方,我都弹下来了,我那几把琴可是换过好几回弦,头一回茧子不够硬,换下来的琴弦都是暗红的,吸到纤维里头,擦都擦不掉,”李枳闲散地支起下巴,“感觉倒也没什么压力,从来没有。拿上吉他的时候确实会变成另一个人。”</p>

    黄煜斐对此无言,也和他一样支起下巴,望着他捏着半块油糕的左手,道:“这次是因为乐队七周年纪念,所以不想错过?”</p>

    “也不是,只是给人打工,就得干活儿,宋千他们都是老实人,哪回演出完分钱也没少了我的,”李枳眨眨眼,“况且这回他们看得这么重,粉丝声势也大,叶沧淮演完就要休息一段时间照顾他怀孕三月的老婆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聚起来——我临阵溜了,岂不缺德哉?”</p>

    “我以为你很擅长,”黄煜斐把两小块秋葵咽下,才开口,“我说临阵脱逃。”</p>

    “……”李枳垂下眼,“说这么多,我能去吗?”</p>

    “可以啊。”黄煜斐看着他,“我不想上班,可以和你一起去吧。”</p>

    “我想自己去。”</p>

    “也行。”黄煜斐点点头。</p>

    之后直到李枳穿好外套,踩着高帮范斯往上提,他们都没再说话。正准备推门,发觉这门确实从里面锁着,紧接着李枳听见身后黄煜斐突然开了口:“出去之后,还想回来吗。”</p>

    “我不知道。”</p>

    “那还会回来吗?”那人挽着半边袖子,靠在饭桌沿上,直接悠悠闲闲地坐了上去,桌面矮矮的,他伸直长腿,又相当于没坐。</p>

    “不回了,”李枳背着身子,脑袋低垂下去,“我说过,咱们分开一阵子,不是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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