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寻动作优雅,漫不经心踢了一脚。包裹咕噜噜地滚远了些,被老人连滚带爬地冲过去,又死死抱回怀里。

    “这不都是他曾经做过的事么?怎么,当年他有这个勇气做,现在就不敢再来一次了?”

    “……”

    “更何况我给过他机会的,”白寻说,“他和这孩子,只活一个。”

    他骤得笑了,喟叹道:“你看——不管他嘴上再怎么说这是他的宝贝,该动刀的时候,他只怕自己砍的还不够多。”

    司景怔怔地看着他。白寻唇角笑意更深,瞧着他。

    “想起来了么?哥哥。”

    青年声音很轻,缓缓伸过来一只手。手心向上,是一个典型的邀请性的姿态。

    “记起我了么?”

    他的神色奇异,声音轻而缓,如同恶魔含着恶意的窃窃低语。

    “——是我啊。”

    当年那只被小姐抱在怀中的猫又闯进了司景的脑海。那时的白寻小小一团,眼睛里是担忧而惊慌的;可如今站在这儿的人,眼睛里早已经不再有当日的情绪了。

    “我们才是同类——这些愚蠢的、贪婪的、自私的东西,为什么不让他们去死呢?”

    他的瞳孔是幽蓝的,即使在黑夜里也发出了令人目眩的光。那光晕于他的眸子里旋转着,仿佛是片挨不着底的深海。

    “过来吧,哥哥。”

    ——

    白寻还记得自己刚被抱回去的那一日。

    “这眼睛可真漂亮,”那些围绕着他的小姐们说,“叫什么?叫什么叫什么?”

    “不如还叫安德烈吧,反正叫顺口了……”

    “之前的那只扔了?”

    “没办法吧?”小姐把它抱起来,放置在膝盖上,“这种世道,我自己能跑掉便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它。”

    她素日爱猫,好像在这种战火连天的日子里头,手摸着这种皮毛柔滑而顺溜的生物,心中也多了点安慰。越是艰难,人便越是想寻些旁的乐趣来排解,她没别处可以排解,唯有又寻了一只小猫,仍旧养在身边。

    猫是幼猫。这样柔弱而娇小的一团,会让她们有自己很强大的错觉。当它把脸抬起来时,就好像她是它的整个世界的主宰一样,可以随意操纵它的命。

    小姐喜欢这种感觉。

    房间里还摆着之前那只猫的照片,白寻曾经瞧见过。那的确是只好看的猫,无论是依人类还是依猫族的眼光来看,都具有毋庸置疑的巨大魅力。它的眼睛是漂亮的橄榄青色,通透的像是两块又圆又大的碧色宝石,熠熠闪着光。它在照片上团成一小团,目光澄澈而干净,看着便让人心中舒坦。

    白寻跳上来看过它许多次。在这宅子里,它没别的朋友,只能把这只早已经不在这儿的猫当成自己想象中的朋友。

    它住的地方,每日来往的人很多。这些有些地位的名流逃到南方,仍旧租了大宅子住,就住在法租界里,想靠着关系找条路逃去海外。法租界的生活与他们之前过的并无太大不同,仍旧是舞会茶点,来来往往都是翩跹的身影,扇子一展,香风袭人。白寻就住在宅子中,它习惯了这儿的生活,几乎要以为就要在这里度过一生了。

    但事与愿违,法租界出了事,里头的中国人都被悉数赶了出来。

    名流们只好重新带上行囊坐上马车,本想着再往南去寻找出路,却得知南下已经无路可走;他们没别的路可选,瞧着形势一日比一日严峻,只得调转方向,再次北上,另想办法。

    这一回的路程远不比上一次出逃顺利。小姐生的年轻貌美,身边家仆经过这战乱也没再剩下几个,不过是弱不禁风的丫头们和几个老妈妈前后跟着。他们护送的箱子反而不少,里头装满了没法丢下的珠宝首饰和名贵的书画,就像是挂满了金果子的小树,摇摇晃晃的,没多久便被盯上了。

    逃亡的第四天,有人拦下了他们的车。

    那些兵堵在车门口,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高声谈笑着。那目光白寻却是懂的。它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向前走了几步。

    丫头已经遭了祸,躺在车后头,没了声息。

    他们准备来掀这帘子了。

    “去咬他……”小姐颤着声音,显然也是意识到了什么,拼命把它往外扔,“咬死他们!去啊!!”

    哪怕多两分钟也好,就让她一个人跑出去也好——

    白寻不可置信地回头看她,拼命拽着那帘子不松开爪子。小姐使劲儿把它往外扔,只想着用它暂且移开外头那些人的注意力。

    这当然不会成功。他们要的是娇滴滴的花姑娘,不是个毛都没长齐全的猫崽子。

    也就在那样惊慌失措的喊叫声里,白寻头一次瞧见了那人。

    耳边是刀贯穿身体的噗嗤声。血喷溅了出来,它仰起头,瞧见了一双已经被蒙上一层血色薄雾的眼睛。那人站在遍地血淋淋的尸体上,整个人锋利的如同一把出鞘的剑。

    白寻说不出心头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它怔怔地睁大眼,瞧见那人俊美冷冽的侧脸——还有薄雾下头隐着的一双橄榄青的眼睛。即便在这种时候,它们居然仍旧是清凌凌的,分明沐着血,却好像又根本不曾把这些纷飞的血肉看进眼里。

    那双眼睛,它曾经看到过许多次。

    车上的小姐没有认出来,它却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相框中的安德烈。

    青年的手上还沾着温热的血,把它抱起来,重新塞回到小姐怀里。

    他哑声道:“别再——”

    “别再把它扔了。”

    随后,他便迈开步子,踩着咯吱作响的军靴,扔下仍旧在车中尖叫的人,大步离开了。

    他一次也没有回头过。而那时候那双手的温度,却好像把什么印记烙下来了;白寻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腥甜的血的气息也是温热的,连这气息也一并变得令人惦念了。

    “那是多好的时光啊,”白寻的眼里含着怀念,“那时候的哥哥多好——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怎么会和这群东西这样亲近呢?

    司景瞪着他。白寻恍然未觉,仍旧在雨中来回踱步着,忽然脚步一停,像是寻到了什么筹码,双手一拍。

    “他们不给你杀他的机会吧?”

    他指着山本,声音轻而甜,好像要在这雨天中拉出丝来。

    “——我给你啊。”

    地上的山本低垂着头,抱着怀里的花布,一动也不动。

    白寻踢了他一脚,仍旧挂着笑。

    “过来吧,哥哥——这世间,没有什么会比我们更相似的了。”

    那些东西,他们怎么能懂?

    ——只有我。

    他始终伸着手。司景望了那只手几眼,忽然像是被蛊惑了般,当真向前走了一步。

    阚泽的脚步猛地动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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