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乌柳

如此救人(三更,爆更一章也是爱(●°u°●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

    好在处男处女活儿不好,没多久就结束了战斗,没叫淳安和陆正卿苦熬。

    看着那俩人双双躺在地上,眼见着那红的白的从姑娘腿间流出来,淳安和陆正卿的呼吸都不由得加重了几分,陆正卿是因为欲念,淳安则是因为感同身受的疼痛,啧啧皱眉说道:“好多血,肯定疼死了……”

    许是太冷了,那两人也没躺多久,姑娘从地上坐起来,将脱去的衣裳一件一件又穿好,走到拴好的红绳底下,踩着石头,抓住绳套,转头对男人说:“来吧,从今往后,咱们永远也不分开了。”

    “嗯!”男人没做犹豫应下,正欲过去,淳安赶紧拉着陆正卿冲了出来,“且慢!”

    一声大呵,把他们二人吓了一跳,尤其是那姑娘,被惊得脚下一滑,从石头上摔了下来,宽大的衣袖好巧不巧打落了一旁的灯笼,天干物燥的季节,火苗一触到地上落叶就燃了起来,姑娘的衣袖也燃了起来,吓得姑娘尖叫不停。

    男人赶紧上前去救火,无奈手边没有称手灭火的东西,不仅没有帮上忙,反而连自己身上也点着了。

    淳安急得团团转,却不知该怎么帮他们,还是陆正卿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及时帮他们将着火的衣物割下,才将他们二人救下。

    两人劫后余生相拥瘫坐在地,陆正卿却是没停,运气上刀,深深插入土地,用力跷出底下湿润的泥土来,往还不算太大的火苗上盖去。

    亏得火苗还不算太大,抢救的及时才没闹出火灾来,不然这片树林怕是要遭殃了。

    “你说你们,相爱就好好争取,寻死觅活的做甚?差点就酿出了大祸!”淳安没好气道。

    “你们都看到了?”姑娘意识到什么,羞愤欲死,埋头躲进了男人的怀里。

    淳安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幸亏我们看到了,不然你们早死了,这片林子也完了,多少生灵要给你们陪葬。”

    淳安企图将自己的罪过遮掩过去,不料那姑娘却是清醒地很,从男人怀里探出一点点脸来,冲她哼道:“若不是你们突然出现,我怎么会吓得从石头上摔下来,又怎么会引起火灾?”

    “嘿,你这姑娘好生无礼,合着我们救你还救错了?”

    “我们本来就是要寻死的,谁要你们救了?”

    听她这话,淳安当即就想离开了,管他们死不死的,干她什么事,可一想到系统任务,好不容易就要完成了,这一走岂不功亏一篑了?

    无法,淳安只得耐着性子与他们好言劝解:“相逢一场也是缘分,姑娘不若与我说说,你们郎情妾意,大好年华,有什么过不去的,竟想寻死?”

    “与你无关。”

    “你不说我也知道,不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富家小姐和穷小子相爱却不能厮守嘛,这事多简单呀,何必寻死觅活呢。”

    “你有法子?”姑娘表示怀疑。

    “法子是有,不过也得先看看你们究竟是何情况,你先说说你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男人被说动了,刚想开口,被那姑娘又拉了下来,“你别听她忽悠。”

    计谋再一次被她看穿,淳安忍无可忍了,暴躁的问那男人:“她这么难骗,你这穷小子是怎么骗得她死心塌地愿意抛弃荣华富贵跟你殉情的?”

    不等那男人回答,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笑,不是陆正卿又是哪个,他还留了一些火,似想将其做成火把。

    不帮她也就算了,还幸灾乐祸的在看她的笑话。

    被陆正卿一笑,淳安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双手叉腰道:“你们别以为不说我就不知道了,我相公可是锦衣卫,想查你们还不是易如反掌,到时候我雇几个人,守着城门口宣扬你们俩的破事,我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俩在树下苟合,再让人画本春宫册免费派发,让所有人都看看你们苟合的淫荡样子,让你们,乃至你们全家,全族都抬不起头来!”

    “你!”姑娘没想到淳安会突然威胁他们,更想不通她执意打听他们的事情做甚。

    “我什么我,你们今儿就算死了,托梦都得把事情原原本本都告诉我,不然我把你俩一个烧了,骨灰撒进江河里,一个扔进山里喂狼,叫你们做鬼都天各一方。”

    姑娘到底年纪小,还是被淳安吓唬住了,不情不愿将事情都说了出来。

    男人叫杨淇,是附近村庄的猎户,姑娘叫万柔,是安文县县令万百山的女儿,自小住在京城姑妈家里,姑父是翰林院七品编修徐志林。

    约莫两年前,万柔去月老祠求姻缘,下山时见山花烂漫,便与丫鬟去摘,谁知行至半路碰上了只疯犬。

    被疯犬狂追,她们吓得四处逃散,她一人落了单不说,还一直被那只发了疯的疯犬追着。

    也就在这个树林子里,在这棵树下,她被疯犬追上,眼看就要被咬,突然一支长箭破空而来射死了疯犬,救她的便就是杨淇。

    初见便是救命之恩,她心中感激不尽,杨淇却是红了脸,背过了身去,她才发现,在逃跑时身上衣裳被树枝勾破了不少,一只胸脯都露了出来。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第一次就被他看了胸,后来也是他帮她找到丫鬟,送她回的家。

    不知道是因为救命之恩,还是因为身子被他看了,总之从那次起,她就时时刻刻在心里想起他,忍不住借拜月老的说辞又去了那树林子里。

    这回没有再碰到疯狗,也没有碰到他,她上次忘了问他住在哪儿了,只能等他来找她了。

    这一等便是一季叁月,从春天等到了盛夏也不见他再上门来,她想,或许是她自作多情了。

    夏天姑妈新买了个庄子,那庄子依山傍水,微风徐徐,十分适合避暑,一入叁伏天,她便与姑妈她们去了庄子上避暑。

    庄子不大,她住的房间挨着厨房,大早就能听见厨房开火烧饭的声音。

    那天一早,她又被厨房的锅碗瓢盆的声音吵醒,正想唤丫鬟进来时,就听见了他的声音,赶紧往外看了一眼,果真是他。

    原来他家就住在庄子附近,平时在山上打猎时也会打些柴卖。

    那是他们第二次见,她急匆匆出来见他,未梳妆,未打扮,鞋子还穿错了脚,而他,又红了脸。

    那之后,她每次等他来卖柴,卖野味,两人每次远远看一回,没有说话,便知彼此心意,然后她偷偷让他晚上来,偷偷往后门来,隔着门与他说了一宿的悄悄话,她也不记得究竟说了些什么,只记得那晚隔着门与他背靠背坐着,隔着门与他看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了,他看门外的星星和月亮,她看门里的星星和月亮。

    他们瞒着所有人好上了,她尝试着将此事透露给姑妈,她想要嫁给他,然而姑妈一听就怒了,不仅禁了她的足,更惩罚了她身边的丫鬟,再不准她与杨淇往来。

    她知道父亲将她留在姑妈家里是想她日后能在京城找个好归宿,可她一点也不喜欢那些个油头粉面,自以为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她喜欢杨淇,喜欢他的笑容,喜欢他的羞涩,喜欢他的纯朴,喜欢他的一切。

    “我只要想到余生不能与他在一起,就觉得人生无望,与其嫁给个不喜欢的人苟且活着,不如与心爱之人一同死去。”

    淳安没有深爱过一个人,不明白她这要死要活的感觉,只是听她说起往日美好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在心里羡慕了一番,下意识看了看陆正卿,她好似没机会再体验这种美好了。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