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代言情 > 无尽下坠
    了机。

    而程毅盯着嘟嘟的手机屏幕,直接将它砸到了沙发上解气。

    出现在秦甄家的门口,施越冷的浑身发抖,按门铃。

    “我去,你要吓死人啊!大晚上不跟你相好在家温存,怎么上我这来了?你怎么跟只落汤鸡一样?”秦甄看她板着一张脸,心中也渐渐懂怎么回事了。

    “不欢迎我?”她说完自己进来脱鞋脱袜,压根也没等秦甄回话。

    “吵架了?”秦甄把门带上,胳膊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施越身上一身味,还湿透了,她把包放在沙发上,对秦甄说,“我想先洗个澡。”

    “去吧,我给你拿衣服。”

    最懂施越的,还是秦甄。

    从浴室出来,穿着秦甄新买给自己的睡衣,大了一号,穿在她身上晃来晃去。她把内衣洗了,洗着洗着,狠命搓了起来。

    秦甄啧啧几声走过来,“你这状态不对劲啊,内衣惹你了?”

    “神经病!男人都是大猪蹄子!”施越开着水阀冲泡沫,不一会就洗干净了。

    “这不天天如胶似漆粘一块住着吗,住出毛病出来了?”彼时,她们坐在沙发上,施越看着天花板发呆。

    “你说得对,我就是傻,明明知道同居会暴露问题,互相看不顺眼,却还是要跟他一起住。”她抱着腿,闭了眼叹气。

    “大暴雨天,你就这样跑出来,不怕他急啊?”

    连个家门他都懒得出来,估计接通那电话,还会质问她为什么要跑出来。

    “我又不是卖给他了,管他急不急!”

    “你吧,一谈恋爱,就容易认真,还会失控。”秦甄笑了笑。

    施越睁眼去看她,摆摆手,“你别说了,我真讨厌这样的自己。”

    “干嘛讨厌自己,是男人惹你伤心了,男人的错,你怪自己干嘛?”

    “怪自己傻逼,自以为是呗。”想到学做饭,想到买电视回来添点家的味道,想到帮他洗衣服,就越觉得自己过得像个家庭主妇,把他当成了第一,自己永远第二。

    临了了,还要被他骂发什么疯!

    “要是觉得处的不快活就散,我当初也跟你说过,及时行乐,你不是奉行的挺好?”

    她是不快活,却还真没想过散,在雨中等他的一分钟里,充分说明了她对他的不舍。

    后来,她跟秦甄说了今天发生的事。

    “作来作去的。”她只给了五个字总结。

    施越也没想过她说出什么好听的话。

    秦甄说,“男人有男人自己的生活方式,女人也有女人不可容忍的一面。你们两,是还没磨合好,吵架是正常的事,你也别多想,今晚在姐家睡一觉,晾他一晚上,明早开机,等他来接你。”

    施越看了眼黑屏的手机,倒头靠在沙发上,蹬了蹬秦甄的腿,“饿了。”

    “你就是我祖宗,只有泡面啊!”起身给施越煮泡面去了。

    施越闭眼睛想的都是她下午做的菜,原本打算回去后煮个饭,再跟程毅一起尝尝自己的手艺,现在看来,他那么懒的人,根本不会动那菜了。

    而事实上,程毅被气饱了,肚子叫时,已经快九点。他起来要翻冰箱,看到桌上放着一个袋子,过去一看,里头是五颜六色的菜,被装在餐盒里。

    那颗烦躁的心,瞬间化为乌有,想起施越在房内说的那些话。

    也想起,她全身湿漉漉的样子。

    “操。”骂了自己一声,程毅将餐盒拿到厨房,用微波炉加热。

    不知道施越自己有没有尝过这菜,做的马马虎虎,不是火候不够,就是过辣,程毅没煮饭,就着这些菜,逼自己吃的饱饱。

    在秦甄家的一夜,施越倒未辗转难眠,只是习惯了窝在程毅怀里睡觉,这会怀里只有一个抱枕,而一睁眼就是无尽的黑夜。

    手机彻底关了机,程毅清楚她的性格,深夜拨过一通无果后,他也不再挣扎做无谓的事。

    秦甄的咖啡馆离她的家很近,施越早上和她赖了一会床,两人开着车去了咖啡馆,她照例来了一杯红茶拿铁,坐在那个位置上嘬着。

    昨天暴雨,今天就天晴了,施越很喜欢雨后的北京,冬日里的太阳光可以驱走一切寒冷,但今日的风仍然大。

    喝完那杯拿铁,她补好口红,朝秦甄摇手,“走了,我去把衣服送干洗。”

    除了一双鞋,她一身行头都是秦甄的衣裳,明年的流行新款,吊牌都未拆,秦甄见她心情不好,直接说要送她。可秦甄的衣服穿在施越身上总要大一号,施越拒绝了,不过,倒是拿走了她昨晚穿的那套维密睡衣。

    大概是她红色的大衣,色彩过于鲜艳,手上又拎了大包东西,吸引了不少目光。去干洗店的次数,也不再少数,到了那家店,像往常那样,将衣服递给员工。

    再出来时,北京的风停了。施越叹出一口热气搓手,将口袋里的手机开机。

    附近有一家商场,她垂眸自己一身,将开机状态的手机再次塞进了口袋,提脚往喧闹沸腾的商场走。

    走着走着,才发现,今天原来是圣诞节,所以人头攒动的商场也有了解释。昨晚那么大的雨,施越还真的没有想起来那是平安夜,现在咬咬牙觉得昨晚,可真是一点都不平安。

    她有一段时间没有扫过街,买衣服。在温蒂那卖油画,买主都不吝啬,还很惜才,给的价格高,施越自然就挣得多,再加上现在省了大笔租房费用,她购物时,已经基本不看店牌,喜欢哪里就进哪里。

    程毅给施越买的爱马仕包,施越想给包添个挂件,她转了一圈也没看见那个火爆的小马挂件。SA看她一身名牌,笑脸好声告诉她挂件需要等,留下定金就可。

    施越点着下巴看柜台上的包包,“定一个橘色。”

    SA听到后,帮她去订单排队。

    她身后也有人在买包,SA热情招待,施越觉得声音有点耳熟,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不太熟的女人。

    方芳像是早就看见她了,回头之际,就迈步走来,跟施越打招呼,“嗨,挺巧,买包?”

    施越朝SA看去一眼,“定了个挂件。”

    方芳笑着拨头发,香水味道顺着她的幅度传到施越鼻尖。施越嗅了嗅,觉得这股香气在冬天用来,未免太过热情。

    她们短暂的照面,方芳好像看着很有钱,银行卡一刷,包了一只Birkin黑金30。

    而施越身上背的是爱马仕家入门级的包包,和她买的那只包,差了天南地北。

    预定好挂件,施越扫了眼方芳,她还是和夜店那次一样,视冬天为空气,穿着恨天高,永远露着小腿,浑身上下,贵气逼人。

    不禁好笑,程毅的公司这么赚钱?

    方芳提着橘色的包装袋朝施越这走,在她身后喊她,“施小姐,请你喝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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