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丢脸,而是在整个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那里丢脸了。

    想到这里,他又觉得有些奇怪,自己怎么就睡在雍寒家了?

    洗完脸出去,餐厅的人已经送餐过来了。

    他在餐桌边坐下,随口提起道:“昨天晚上怎么没回别墅?”

    雍寒道:“你说不想回。”

    谢存栩闻言,心里头就有点美滋滋,语气止不住地上扬:“我说不想回,你就不回啊?”

    “也不是。”雍寒抬起眼眸,波澜不惊地扫他一眼,“我不同意,你就一个劲地用舌头舔我脸。”

    谢存栩:“…………”

    “那怎么没回我自己家?”他顿了顿,露出试探的神情来,“……我又舔你了?”

    雍寒轻笑出声,“没舔。”

    谢存栩松了口气。

    雍寒哼笑道:“车去过你家,你说那不是你家。我助理问你家住哪,你张口就报我家地址。”

    谢存栩:“………………”

    他满脸尴尬地往嘴巴里塞饭,恨不得时光倒流回去,把自己嘴巴缝上。

    不料没过两秒,手机也跟凑热闹似的响了起来。

    他低头一看,屏幕上跳着罗游鱼的名字。

    谢存栩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控诉对方昨晚怂恿自己喝酒的事,电话那头的人就先行抬高嗓音,来势汹汹地道:“谢存栩,你给我把话说清楚,我什么时候强迫你埋我胸了?”

    餐厅里本来就安静,他和雍寒两人又坐得近,罗游鱼的质问穿透手机,格外清晰地回荡在空气里。

    谢存栩:“………………”

    他纳闷地问:“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了?”

    罗游鱼的声音透过电流,冷酷又无情地响起:“昨天晚上,你喝醉以后。”

    谢存栩:“…………”

    面前还坐着雍寒,也不能把话摊开来讲,他举着手机头疼不已。

    最后还是雍寒把手机拿过去,替他在电话里道:“我们这边还有事没完,你晚上再打过来吧。”

    罗游鱼瞬间噤声,仿佛打扰到两人好事一般,连再见也没来得及说,就火速挂断了电话。

    谢存栩满脸莫名。

    他们吃完饭就直接回别墅。

    临走前雍寒还让他拎上平板,谢存栩上车后没事做,想用雍寒的平板打游戏。

    进入桌面就瞧见熟悉的微博和游戏图标,他悚然一惊,只记得雍寒手机里的修图软件没删除,压根就不记得,平板里还留有狗成精的证据。

    他心中还在左右摇摆,要不要开口试探两句,看对方是否发现古怪时,雍寒就先侧过脸来,朝他抱在手里的平板看过来,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般,漫不经心地开口:“微博和游戏昨晚你自己下的。”

    谢存栩不疑有他,高高兴兴地打开游戏——

    然后愣住了。

    游戏界面右上角的源石,竟然显示为四位数。

    不记得平板内的软件有没有删掉很正常,毕竟离开的那天实属突发意外,他也没来得及做准备。但账号里有四位数的源石这种事,自己绝对不会不记得。

    他眨了眨眼睛,又定睛看去。

    源石还是四位数,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谢存栩狐疑又不安地看向雍寒正在开车的侧脸。

    后者有所察觉,视线扫了过来。

    谢存栩犹疑地开口:“你充的?”

    雍寒目视前方,嗓音淡淡地答:“不是。”

    谢存栩:“…………”

    抛开天降源石这件事不谈,他迅速把鳗鱼饭相关的微博小号退掉,删除掉游戏的记住密码选项。

    几个小时后,两人回到别墅。

    工作日的别墅里空无一人,谢存栩拎着平板下车,跟在雍寒身侧朝院子里走,远远就看见大门入口的台阶上,蹲了一只毛茸茸的白团子。

    似是听见有人走近的脚步声,那只毛发雪白的狗迅速缩成一团,可怜巴巴地朝他们的方向叫唤起来。

    谢存栩凝神观察两眼,而后沉默了。

    是熟悉的茶香味没有错。

    第64章傻子

    寻思着博美现在应该不认识自己,很大几率会去黏雍寒,谢存栩抬脚绕过地上的狗,就要开门往里走。

    左腿却忽然沉了沉,有什么东西落在他脚背上,压得他几乎迈不开腿。

    谢存栩低头看去,就见博美坐在自己的脚背上,两条腿扒着他的脚踝不肯松手。见他目光投下来,还带着几分撒娇意味地在他小腿上蹭了蹭。

    他有点意外地扬眉,弯腰把博美抱进怀里,压低声音问:“你还认识我?”

    博美没回答他,倒是雍寒走上前来问:“你见过陈鸣夏的狗?”

    谢存栩飞快接话,将自己撇清:“没见过。”

    雍寒没有再问,先行越过他进入玄关换鞋。

    谢存栩抱着博美跟在后面,满房子找自己捡回来的猫儿子。

    橘猫不如狗那样黏人,窜得不见踪影也是常有的事情。

    几分钟后,他终于放弃继续寻找的念头,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揉毛茸茸的博美。

    博美肚皮朝上躺在沙发里,

    乖乖任他揉弄,甚至还讨好地把两条前腿搭上他手腕,嘴里发出呜呜的可爱叫声来。

    谢存栩实在招架不住,将博美抱上自己大腿,脸埋进柔软蓬松的白色狗毛里,就是一顿猛吸。

    做狗的时候,他最初还对博美的行为敌意满满。

    做回人以后,竟然觉得它还挺招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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