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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霉。

    同时暗骂自己多此一举,缩在马车里当咸鱼保平安就是了,为什么非要跑出来招摇过市,还那么恰到好处地晕了一场。

    简直就是撩而不娶,藕断丝连,欲迎还拒,渣男本渣!

    连他自己都觉得在绿茶吊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只盼萧明暄早日从错恋中清醒,回到他笔直笔直的康庄大道上去。

    虽然这壳子才十六岁,可是他穿越之前都二十四了,就总觉得有责任把小朋友们照管好,不能放任对方一脚踏上不归路。

    我还是别出来惹人眼了,天热大不了在马车里打赤膊,反正也没人看得见。

    他脑袋还是有点晕,肌肉男的怀抱又结实又温暖,让他心里并不想、身体却老实得很,倦意上涌,又睡了过去。

    完全不知道他这个小叔子不仅没死心,还开始暗中筹谋要怎么弄死太子让他变成小寡夫。

    公众形象很重要

    四三、

    谢天谢地,萧明暄总算人性未泯,剩下的行程虽然还是赶路,好歹没再二倍速快进了,再加上队伍已经越过绵延起伏的群山,道路平坦,沿途还有星罗棋布的村镇可供歇脚,让夏云泽迅速满血复活,吃好睡好精神好,无忧无虑无烦恼。

    萧明暄也不刻意避着他了,冷淡客气彬彬有礼,每次交谈都保持着至少三尺距离。

    整个人沉稳了许多,不再像先前那样飞扬跋扈,让夏云泽不由得感叹失恋使人成长,小狼崽终于要做个人了。

    至于他自己,虽然两辈子单身狗,曾经也体会过暗恋失败的滋味,与此时的心境虽然是不同的配方,却是一样的味道。

    习惯就好,对谁都好。

    夏云泽体力恢复了,骑术也跟着精进了不少,一天总有两个时辰在马背上颠颠地跑,手里拿着小皮鞭心里很好奇,一路饱览岐国的风物民俗。

    与郴国的农耕社会不同,岐国是由诸多的游牧民族部落聚居而成,曾经在草原上逐水而居,如今皇庭定都隆堰,也开始鼓励人民固定住所,盖起碉房院落,开恳荒地种庄稼养牛羊,不再四处流浪。

    人虽定下来了,心里仍躁动着不羁的灵魂,所以从皇族到庶民,心血来潮就挑个风和日丽的天气举家迁徙,天似穹庐,四野为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皇族子弟受到拘束反而多些,特别是两位万众瞩目的皇子,不能想出现就出现,想不见就不见,不过平时带着护卫跑出京城去周边狩猎游玩还是可以的。

    更有萧明暄这样的奇葩,仗着身强体健又能打,经常连护卫都不带,一人一骑跑得不见踪影。

    如此风平浪静地走了半个多月,终于远远望见隆堰那高耸的城墙了。

    夏云泽不敢再出来招摇,老老实实缩回马车里,换上繁复华丽的宫装,采薇还想给他梳妆打扮,被他以死相拒:“大老爷们不靠脸吃饭,脂粉拿远些,不然自杀。”

    采薇拗不过他,只好把他的长发编在脑后,免得邋里邋遢有失体面。

    好在沿途的镇子也有客栈,洗澡很方便,没把为国出嫁的荣安公主捂出馊味儿来。

    收拾整齐,揽镜自照,夏云泽表示特别满意,尊贵端庄又清新雅致,加上楚楚动人的初恋脸,不说不笑的时候自带哀愁,符合一个娇公主离乡背井远嫁和亲时该有的精神状态。

    天知道他心里已经浪得快兜不住了。

    萧明玥遣散了东宫算什么?只要他嫁进去半年肚皮没动静,顺妃肯定坐不住要给他塞一堆“小姐妹”,到时候他就是老鼠掉进米缸,夜夜当新郎!

    兄弟两个私底下再怎么水火不容,在人前还是要装出兄友弟恭亲厚和睦的样子,萧明玥一早得了信,摆开仪仗赶往城门外亲迎。

    让民众也有幸目睹太子殿下清雅高洁的天人之姿,心中更生崇敬。

    夏云泽偷偷撩开竹帘,看到披坚执锐的兵士拥着一个宽袍素锦、峨冠博带的美青年,眉目端秀,温润如玉,气度翩然,让人一睹难忘。

    真是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衣袂翻飞,纤尘不染,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冷样儿。

    颜值虽然拼不过他七哥,吊打方圆五百里还是没问题的,而且这清冷孤高的气度可比他七哥那动不动炸毛的驴脾气有逼格多了。

    夏云泽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脱口而出:“哎呦!不错!这个吊!”

    萧明暄正好从马车旁经过,闻言低头瞥过来一眼,目光带刺,扎得他娇躯一震菊花一紧,“啪”地放下竹帘,怂头怂脑地缩回去。

    这个小祖宗一路上气都不太顺,眼看着临门一脚了,千万别在这个节骨眼上把他惹毛了。

    萧明暄只是略停了停,就收敛起一身阴郁气息,策马奔向城门,脸上适时表路出欣喜的神色,到城门前滚鞍下马,朝太子长揖一礼,朗声道:“皇兄,臣弟不辱使命,已将公主平安带回。”

    “二弟辛苦了。”萧明玥笑得温暖和煦,甚至朝他伸出手来。

    萧明暄以前最不耐烦陪他做戏,经常对兄长假惺惺的关切视而不见,看在众人眼中只觉得二殿下嚣张放肆,目中无人。

    风评被害,也是活该。

    夏云泽又掀起帘子偷窥他们兄弟过招,心里感叹这熊孩子还是嫩,喜憎都写在脸上,连伪装都懒得,怎么是他那个贤良兄长的对手?白白给人家化作春泥更护花。

    萧明暄迟疑了一下,似乎觉察到身后忧心忡忡的目光,眉头一皱,竟然破天荒地伸手握住萧明玥的手,用力一拉,把他这个谪仙般的兄长拽到怀里,笑道:“没想到皇兄亲自来接我,真是让臣弟受龙若惊!”

    在人前做戏又有何难?总比将意中人拱手相让要简单。

    夏云泽几乎要为他鼓掌了,先前觉得萧明暄粗暴耿直,脑袋里面都是肌肉,事实证明当他想飙戏的时候,演技还是过硬的。

    萧明玥吃了一惊,脸色丕变,本能地抵触这种肢体接触,抬手抵在萧明暄胸前。

    幸好他还记得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而他的力气也不足以把萧明暄推开。

    这一抱不仅使他方寸大乱,他这个混帐弟弟还蹬鼻子上脸地拍打他的后背,动作看似柔和却也不是他能承受的,一时间只觉得五脏六腑都震颤不已。

    他受制于人,再维持不了平时清冷端方的模样,眸中闪过几分狼狈之色,火气直冲天灵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暗暗咬破舌尖,一口血水喷了出来。

    然后脸色苍白,身子软倒在他臂弯里,一副伤重欲死的样子。

    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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