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唉,那没办法,反正这人来人往的,你也干不了什麽事,那我就勉为其难的从了你吧。金大宝逆来顺受,勉为其难的闭上了眼睛。

    金大宝觉得脖子上面的领带被解开了,就在金大宝满怀心思的期待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的时候,领带又被系上了,然後洋妞拍了拍金大宝的胸口,然後……就没然後了。

    金大宝心里那叫一个失望啊,一刻奔腾的心顿时冷却下来,合著这是给我整理领带呢?

    金大宝失望的睁开眼,发现洋妞正冲著自己笑呢,就在这时候,电梯到了,金大宝让洋妞进去,关上门问洋妞去几楼,发现洋妞去的跟自己都是顶层。

    金大宝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莫非这洋妞就是今天广告的模特?

    众所周知,金大宝他爹是著名的白手起家的农民企业家,时不时的上个致富贫道传授致富经验什麽的,所以,金爹一手创办的企业也是著名的农民企业,所谓的农民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说好听点,那叫接地气与群众紧密连接在一起,要是说的不好听,就是略微有点土。

    不过这都是杜言接手之前的事情,自从杜言接受了家里的企业,致力於向国际化靠拢,最後经过杜言的一番努力,也倒是有了点与国际接轨的大企业的味道。

    之前金爹找的代言人都是些金爹那个时代的明星,可时过境迁,杜言接手了以後,找个洋妞来代言也合情合理。

    但是……想到这里,金大宝又叹了口气。

    此时他的心情无比惆怅,套用一个经典句式就是:美则美矣,可惜是个娘儿们!

    就在金大宝惆怅的时候,叮的一声,电梯到了。

    金大宝和洋妞两个人走了出去,果不其然,洋妞跟金大宝一路走到了拍摄现场。

    就在金大宝四处张望,想见识见识今天的摄影师是谁的时候,杜言心里的‎‎‌‍‌美‎‌‎‌人‌‌‎‎走了上来,一把就握住了金大宝身後的洋妞:“摄影师先生,您来啦!”

    金大宝愣了,因为“‎‎‌‍‌美‎‌‎‌人‌‌‎‎儿”这话里信息量涵盖的太大,让金大宝立刻跟被雷劈了似的说不出话来。

    一,这不是模特,是摄影师;

    二,这不是小姐或是女士,这是先生,是先生的意思就是,是带把儿的!

    摄影师先生!金大宝停了几分锺,等到信息处理完毕的时候。金大宝之前一直惆怅的心,立刻跟上了弦似的活络起来。是男人,就意味著可以日翻金大宝!一想到这里,金大宝的眼睛蹭的一声就亮了!

    金大宝的脑子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专门用来吃喝的,另一个部分是专门用来乱搞的,这个时候,金大宝脑子里用来乱搞的部分顿时亮了起来,可就在这个时候,白然那笑脸突然後钻到金大宝脑子里了。一想到白然,金大宝脑子里那一部分就被活活摁死了。

    金大宝叹了口气,就在金大宝准备搓一顿转移注意力的时候,这个时候“‎‎‌‍‌美‎‌‎‌人‌‌‎‎儿”一路小跑凑到了摄影师面前,他身边的翻译也跟上了:“摄影师先生,我们都准备好了,只要您一声令下……”

    “我能听懂中文呀,所以不需要翻译了。”摄影师一脸迷惑的说。

    “这就走个过场,”“‎‎‌‍‌美‎‌‎‌人‌‌‎‎儿”讪讪地说,“国际惯例国际惯例,要不然才能显示我们公司与国际接轨呢!得了,这一句不用翻!”

    摄影师顿时沈默。

    这个时候,‎‎‌‍‌美‎‌‎‌人‌‌‎‎儿继续滔滔不绝地说:“我们都准备好了,立刻开展‘XX杯’海选这回我们古酿春的代言人!”说道这里,‎‎‌‍‌美‎‌‎‌人‌‌‎‎儿红光满面:“一定要先把势头早起来,我都找专家分析过了,一下子我们的产品就能一炮而红!”说到这里,‎‎‌‍‌美‎‌‎‌人‌‌‎‎儿眨了眨眼,这一下子没控制好,就变成了媚眼儿,把金大宝恶心的不行了,在摄影师後面就开始翻白眼,伸舌头:“您看怎麽样?”

    “很不错。”摄影师笑著回答:“可是我都习惯自己选定模特了……”

    “所以这回……”说到这里,摄影师回过头来,冲著後面翻白眼的金大宝说:“就是他好了。”

    END IF

    作家的话:

    大家喜欢新坑麽!喜欢麽喜欢麽喜欢麽!

    ☆、39 二两君,这不科学!

    这一句话可当场把金大宝钉在原地了,半天没回过神儿来。

    模特?我操,睁著大眼说瞎话呢这是,你见过流氓上电视吗?!

    就在金大宝发呆的时候,摄影师走到了金大宝身边,低声对他说:“宝宝,我们终於又见面了。”

    金大宝登时就呆了。因为这个称呼,除了他老娘还有那个人以外,再也没人叫过。

    而那个人……那个人跟他老娘一样,也是个女的。

    看著面前这个人,金大宝瞬间风中凌乱了,说他是小时候的那个小姐姐,他不信,他绝对不信!好好的小丫头怎麽变成眼前这个大老爷们儿了,这不科学!

    怎麽可能,性别就不对!怎麽可能,小时候明明是个软绵绵的小姑娘,怎麽长大了就长出‌‌鸡‍‎‌巴‎‌‌‍来变成软绵绵的男人了!这得多天翻地覆的变化才能造成这样的巨变,不科学,这绝对不科学,这简直就是反人类!

    就在金大宝脑内剧烈斗争的时候,叫他宝宝的那个人又开口了:“你不会忘了我吧?我的手绢还在你那里呢,要记得还给我喔。”

    金大宝不可置信的瞪著他。

    手绢!一说到手绢金大宝又呆了,手绢可是他和当年那个小姐姐之间的秘密,连杜言都不知道,多少次搬家收拾卫生,杜言都想把金大宝脏兮兮的手绢扔掉,可都被金大宝捡了回来,又亲又摸的,那亲密的样子看得杜言牙都酸了。

    “你懂个屁!”每次看到杜言在一边作呕的样子,金大宝就鄙夷的在心里想:“这是老子的初恋,这是老子的媳妇儿送给我的定情信物!”

    小孩子总是有著成年人不能理解的坚持。

    而且虽然不想承认,但是金大宝心里一直有个预感,那就是小姐姐有一天会重新回来,再次微笑著出现在那个庭院里。

    所以金大宝无数次爬过高墙,去小姐姐曾经住过的地方,想找到小姐姐的踪影,可那里除了衰败的野草之外,什麽都没有。

    “不会真忘了我吧,”摄影师的话打断了金大宝的回忆。

    “我特意留著长发,我害怕人海之中你找不到我,所以我特意保留之前的样子,希望你能有一天找到我呢我,”摄影师先生语气中有著说不出的失望,接著转身就要走,可这个时候,金大宝赶紧抓住了他的手。

    “你是回来给我当媳妇儿的麽?”金大宝劈头盖脸就是这麽一句。

    被金大宝这麽一问,摄影师愣了,随後笑了,他拉住了金大宝的手,又附在了金大宝耳边说:“错了,是宝宝给我当媳妇儿哟。”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